张伟国:你信中国政府新闻自由的承诺吗?
 
2001年7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北京申办奥运的过程中,针对国际社会的批评声浪,中国政府作出承诺,2008年夏季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可以享受充分的新闻自由。外界有人便将此视为中国政府即将开放新闻自由的信号。果真如此,中国能够实行新闻自由的意义肯定将超出奥运会在北京举行的意义。其实,在1949年以前的中国曾经出现过有限的新闻自由,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充分的利用了新闻自由,它不但有公开的刊物出版,还建立了自己的电台和通讯社。新闻自由在中国大陆是1949年随著中共在大陆的统治而完全中断的。1989年5月中旬,中国大陆曾出现过几天短暂的新闻自由,但是在当权者的话语系统里,这不是新闻自由,而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反革命动乱"。在同样是中国人生活的香港和台湾,原有的新闻自由,如今却在北京全面统战的蚕食之下,正以各种形式"转舵"──开始自律,出现了向中共献媚邀宠,向中共作利益交换的怪像。

  事实充分证明,中共集权统治在本质上是与新闻自由不共戴天的,两者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关系。对于北京当在申奥的特殊场合下所作的承诺,不同立场的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看你怎么定义新闻自由了。尽管中国监狱中关押著世界上最多的新闻记者,尽管中共统治集团对新闻舆论的垄断性控制是史无前例的──所有新闻媒体都成了党的喉舌和工具,但是中国当权者从来不承认对新闻自由及其追求新闻自由的工作者的压制。它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标榜自己拥有西方国家所没有的真正新闻自由。

  不过,中共在"新闻战线"一直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于外国记者和国内记者是作了严格的区分的,当权者的一些重要政治(政策)讲话,往往都是有意先对外国记者透露的,从毛泽东、邓小平到现在的江泽民,无不如此,为了利用外国媒体和记者既有的影响力,以达到争取外资、进行国际统战、塑造国际形象的目标。所以,外国记者在中国虽然无法享受正常的新闻自由,但是他们却拥有某些"特权",例如在同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的案件中,外国记者除了遭到有关部门的"询问",最严重的也就是不再延长其工作签证而已,但他的中国同事却要付出把牢底坐穿的代价。外国记者的特权这也许包括了2008年他们享有"充分的新闻自由",果真如此,也算是中国政府履行了自己的承诺。

  但如果真正了解中国的现状,人们对中国的新闻自由也许就不会那么乐观了。就在申奥活动揭晓前夕,中国各级政府还专门增加了打压新闻媒体的力度,《南方周末》、漓江出版社等一批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遭到了严惩;并重申新闻媒体必须置于马克思新闻理论指导之下,置于中共的绝对领导之下。如果中共官员在申奥过程中对新闻自由作出承诺是"真心诚意"的,那充其量也只是继续排除中国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享有新闻自由的资格,只是为外国人的特权作了背书而已;更不用说中共在兑现自己承诺方面的信用,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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