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駐北京公使越洋電話作證賴昌星案 指摘中國政府難信任
 
2001年7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向加拿大申請難民資格聆訊第六日,加拿大駐北京公使格雷格森越洋作證,四名中國人聲稱到加拿大參觀林業公司,怎料四人竟到加國遊說賴昌星迴國受審。賴昌星辯護律師馬塔斯指摘中國政府欺騙加國,要求加拿大不應相信中國的指控而遣返賴昌星。

格雷格森透過長途電話作證指出,中國公安部劉曉輝與賴昌星弟弟賴水強等四人去年申請加國簽證時,加拿大大使館對中國當局調查賴昌星一事並不知情。至於加國何時獲悉案情,格雷格森以「可能傷害國際關係」拒絕回答。

指摘中國政府難信任

馬塔斯在聽證會後表示,加拿大移民局幾乎完全依靠中國政府提供的證據,作爲遞解賴昌星出境的理由,但中國官員靠謊言騙取加拿大簽證查案,實在難以再相信中國政府。

據賴昌星稱,中國公安部三名官員去年帶賴水強到加拿大,賴水強曾三次勸兄長回國接受走私、行賄的指控。賴水強最後被判囚七年,另一名弟弟則被判監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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