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巩俐的丈夫卷入远华大案
 
2001年7月1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赖昌星在9日的难民聆讯中未否认他曾走私香烟,他并说,有至少六家公司参与,其中包括海军及军区。赖昌星称,英美烟草公司的中国部总经理黄和祥(Wong He Xiong)(即女星巩俐的丈夫)十分重视中国市场的销售纪录。而赖昌星相信,英美烟草公司总部是不知道香烟转口外销的。

据星岛日报10日报道,赖昌星在谈及在中国的香烟生意,除了九六年自行找人生产的远华牌外,早在九四年便染指香烟的「贸易」,而且涉及六间公司,包括军部。他说,他知香烟赚钱,通过员工小毕与厦门香烟公司销售人员陈子根(Chen Zi Gen)了解香烟生意如何运作。

早在九四年,厦门市政府辖下的特贸(Tenao)公司总经理亦为人大代表的谢英武(Xie Ying Wu)表示,香烟经公司订购后转售给汕头籍香港商人林先生。

但赖昌星知道本身没有在厦门的经营权,于是他找来南京军区的华东实业(Hua Dong)总公司出头。赖昌星说,在九七年前,中国的军队或公安要做甚么都能取得批准及特权。

华东取得经营权后,便由他向英美烟草公司订货,找来三个五(555)及总督(Vicevoy),货到步后在保税区存仓,然后交由林先生将香烟「批发」到新加坡、南韩、菲律宾等地,要做的手续是将烟转到别的货柜箱。赖昌星做了比喻,由于中国市场大,所以可以薄利多销,烟价便宜点,如果中国的售价是一元,在菲律宾是一元二角,则即使以一元一角五转售中国运去的香烟,仍有钱可赚。

于是曾明娜的弟弟曾明育在香港,赖昌星的二哥赖昌镖在厦门负责了香烟的「贸易」工作。赖昌星从转卖香烟中取利,一个货柜可赚三四万元。赖昌星表示,英美烟草公司是亲自付运香烟到目的地,故此,接收东方公司要在海关申报,待清关后放在指定的仓库,如果是转运到第三国,则要转柜,因为原装柜有英美烟草公司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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