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羞耻的嘴脸
 
2001年6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世界每一个角落都知道耻辱这个概念;地球上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知道什么是耻辱。 耻辱是干恶事、坏事、丑事、赃事的代价。

通常,当一个人在法院判决后被带往监狱时,你可以看到这个囚犯试图遮住他的脸。他不想让人们知道他做过的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感到羞辱,他不想让人们知道是谁犯下的无耻罪行,也就是说无论他如何不知羞耻地干了坏事,到头来,他还知道这是在干坏事,还知道遮住脸。

现在,我们看到一个国家当婊子还砸贞节牌坊,它是谁?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个曾几何时是那么自豪而受人崇敬的国家,在流氓无赖江泽民的亲自指挥下,向世界证明了它不知羞耻于对中国人权的压制,能够扛着几卷子强迫百姓签了字的破布到日内瓦人权会议去现丑。它不知羞耻于其对法轮功修炼者们的官方迫害,在天安门广场上,理直气壮地公开拉出外国友人和外国记者摄像机和照相机里的录像带和暴光胶片,让人们充份领略“中国人权的最好时期”。

前不久,江泽民政府虽然请港澳台记者去化了装的马三家子劳教所参观,请外国记者去采访洗脑班,妄图“遮住它那张羞耻的面孔”,竭力美化它对自己的公民正犯下何种的罪行。但是媒体的反馈却事与愿违,外国记者用锋利的笔触,大声嘲笑这些逗小孩子玩的玩意。

于是江泽民政府恼羞成怒,200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宣布了它的意图 ─ 起诉任何向外国新闻记者提供政府镇压法轮功的资料的人。当然其中也明显地包涵威胁外国新闻记者的意思:你想报导真相就打击你,监视你,骚扰你,取消你的记者证,不给你新闻采访权!

中国不是在计划树立一个法治国家的形象,相反,最近的这个行动表明它正加速走在黄泉路上。

一个人不知羞耻可以有国家来制裁,一个国家政府、一个制定法律的机构、一个掌握人民生杀大权的流氓集团不知羞耻地拼命干着坏事,怎么办呢?那还不简单,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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