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老市长”是怎样站到被告席上的?
 
2001年6月2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2001年3月12日上午,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原杭州市副市长叶德范有期徒刑6年。

说起叶德范,在杭州名声赫赫。很多干部群众说起这位叶市长,都会赞叹一声:这是个廉洁的好干部。这位“廉洁的好干部”怎么也为了区区9万元,站到了受人唾骂的贪官的被告席上呢?

早在1998年,副市长叶德范就派遣安全人员打入法轮功的卧底,自1999年7月以后,紧跟江泽民镇压法轮功,颠倒黑白,大肆诽谤法轮功,杭州市想方设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就连学校的学生也不放过,强行将大量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及劳教所。99年它们将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在读生小张无故关押1年多,后来将他强行判刑4年。学员汪先生被强行判劳教两年后,家庭的重担就落在他太太吴一人头上,她上有瘫痪的母亲,下有3岁的孩子,后来吴也被警察残酷迫害,不久前被劳教2年。

杭州当局为了加大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击,大肆举办“洗脑班”,强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以配合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杭州市一些诽谤法轮功的所谓巡回团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煽动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加速社会道德败坏,人心腐败。

55岁的叶德范作恶如此之大,怎有不遭苍天报应之理。叶德范于2000年12月2日被刑事拘留,12月15日被依法逮捕。法院审理认为,叶德范受贿九万元人民币证据确凿,已构成受贿罪,故判处叶德范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案中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有20多人,其中正厅级领导干部2人,处级干部7人,这些人统统都对法轮功有恶念、出恶言或有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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