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中國實施新法加強打擊法輪功
 
2001年6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從星期一開始實行新法律,加強打擊法輪功的力度。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新法律說,「對製作和傳播邪教宣傳品,要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人權組織說,這表明中國政府以含糊不清的罪名,隨心所欲地鎮壓法輪功。

自從中國兩年前把法輪功定爲非法的邪教組織之後,對法輪功實行了全面鎮壓。現在,中國爲打擊法輪功再次加大司法力度。中國官方新華社說,法輪功已經成爲國際反華勢力和臺灣分裂勢力顛覆中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國家統一的工具。

新華社星期天在《人民日報》上公佈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星期一開始執行。文件規定,對於製作、傳播法輪功宣傳品、宣揚法輪功或者涉及破壞國家統一、煽動他人自殘或者自爆等危險行爲,都將適用於中國刑法相關條文,予以嚴格處刑。

*人權組織譴責北京新做法*

人權組織「中國人權」主席劉青認爲,這是中國政府兩年來鎮壓法輪功沒有收到預期效果之後,爲了對付頑強反抗的法輪功採用逐步升級的方式:「因爲它感覺到法輪功不是想象的那麼脆弱,容易收拾。經過兩年多的較量,法輪功不僅存在,而且還有強烈的不滿表示,並且在國際上得到了各方面的同情和幫助。」

劉青說,中國政府把法輪功升級定性爲顛覆中國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組織,使用的是鬆散的所謂「反動、反革命」等這類模糊不清,沒有準確定義的詞彙。他說,把這些詞彙用於法律是不嚴肅、不科學的做法。劉青說,這僅僅表明中國政府使用含糊不清的罪名,以便隨心所欲地鎮壓法輪功,踐踏人民享有信仰自由的人權。

《中國之春》雜誌主編胡平認爲,中國政府採用的是毛澤東的手法,將錯就錯,一錯到底:「如果當局在鎮壓法輪功問題上投下的資源越多,錯誤犯的越大,到頭來就越改不起,因此黨內持不同意見的人明明知道錯了,反而不好改,就象6·4案子一樣, 很多人知道6·4不對,但是不敢翻案,一翻起來陣容太大,反而投鼠忌器。」

胡平說,把法輪功的抗爭行動和顛覆政權,和臺灣分裂勢力等聯繫起來是一種荒唐的說法。可以看到,過去幾年來,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給法輪功的定性越來越重。從剛開始的迷信,僞科學,到後來定爲邪教,現在進一步把法輪功定爲一個反動政治組織。

胡平說,從中可以看到一個引人思索的問題:「報紙上也說,法輪功已經墮落成和西方反華勢力相勾結的反動的政治組織,墮落成臺獨勢力的工具。這裏的問題是他們實際上好像已經承認,本來法輪功並不反動,也不政治,更和西方反華勢力,和臺獨勢力毫無關係。不是別人,正是當局自己,生生地把一個本來也不反動、也不政治,和西方反華勢力、臺獨勢力也沒有關係的這麼一個羣體,變成了一個所謂和西方反華勢力勾結組織,一個所謂臺獨勢力工具。」

胡平說,中國當局硬是給自己製作出了一個龐大的敵人,一個越來越敵對的對手。看起來中國當局好像是在努力地,不辭辛苦地幫助敵對勢力壯大發展力量。胡平認爲,這無疑證明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是個錯誤:「江澤民他沒有本事化敵爲友,他只會製造敵人。他沒有本事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只有本事製造矛盾,擴大矛盾,激化矛盾。所以,中國現在製造社會最大的不安定因素的人不是江澤民還能是誰呢?」

胡平認爲,中國政府提升鎮壓法輪功的力度,一時間會增加受害者的人數。但是到頭來恐怕還會跟過去兩年來的鎮壓所取得的效果一樣,那就是適得其反,反而使原來反感法輪功的人也認爲當局做得太過份了。中國人權的劉青認爲,中國加大打擊力度在國際間也會引起反彈,各個人權組織將會增加對法輪功成員的聲援、幫助與支持。



 
分享:
 
人氣:8,352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