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朝末日 死人也要榨出油
 
2001年5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母親的棺木被親生兒子從地裏挖出來,母親的屍體被幹部們澆上汽油焚燒,親生兒子敢怒而不敢言在一旁默默地流淚。而後,共黨幹部們從剛剛被焚燒母親的兒子手裏要過罰款……

這不是電影,而是發生在河南省上蔡縣的真實的一幕。連死人也不放過則是河南省上蔡縣共黨官員的新創舉,這比起有歷史記載的滅絕人性禽獸不如的暴行更加的駭人聽聞!

河南省上蔡縣的共黨官員用盡了所有能冠冕堂皇收刮民脂民膏的方法以後,又在死人身上打起了注意。這當然又要有新的藉口。藉口就是國家倡導的殯葬改革,這項原本利國利民的政策與以往的同樣的利國利民的政策一樣,在上蔡縣又被歪曲了。

與上蔡縣縣委縣政府或縣委縣政府的某些共黨領導有着密切關係的全縣惟一的火葬場建立了,在有着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的農民沒有搞懂殯葬改革的真實含義以前,一張由各級政府和各級政府領導的親戚組成的收刮錢財的大網就拉開了。

根據規定,家裏死人,必須火化,火化要去火葬場,去火葬場要租專車,專車由鄉村的地方官員或他們的親屬提供,送一次200元錢左右。到火葬場,火化一個人600多元,如果要骨灰盒是700多元。這樣下來,家裏如果不幸死了一個人,就要付出1000元左右,而當地一個農民一年的純收入不過幾百元(政府公佈的數字要大於這個數字)。

殯葬改革的目的是爲了防止死人與活人爭地,更加有效地保護耕地。但是,政策到了上蔡縣,就大變樣了。人只要火化了,讓火葬場賺了錢,回來後,隨便你埋到耕地,隨便你佔用耕地。政府絕不會管你。

家庭貧窮的人就開始想法偷偷地埋掉死去的親人。這讓火葬場遺漏了部分收入,共黨官員當然不會坐視不管。於是,地方政府和公檢法等部門被黨調動,甚至一些地痞流氓也被動用了,他們四處佈下耳目,發現偷偷把死人埋掉的,要命令你扒出屍體,要命令你澆上汽油,要命令你點燃起自己親人的屍體……事情做到這裏還不罷休,還要罰你錢,當然是重罰,要數倍於火葬的費用,否則,就抓起來。死了親人彷彿罪犯一般的對待,如此暴行,蒼天有眼,何以忍之!

有的家庭死了親人,不敢聲張,不敢哭泣,無論你多麼的悲痛,你都要強忍着。而且,埋人要等到後半夜,要找非常親近非常可靠的親屬幫忙,一防告密(告密者有提成),二防連累他人(參與的人同樣受罰)。死者的親屬先是到地裏,偷偷地挖坑,再悄悄地把屍體運出村子,這些環節,有一個疏漏,就可能被發現。而且,埋完人以後,要把埋過人的新土蓋上草之類的,總之,要做到萬無一失。

但畢竟是家裏一個親人突然不見了,有的隱瞞不住了,就有「上面」來人,文章開頭記錄的那一幕就要出現了。

我想,那個兒子,面對被焚燒的親生母親的屍體,他心裏該是怎樣的一種悲憤。對於母親,那是怎樣的一種侮辱,難道這羣吃人的畜牲不是人母所生!

上蔡縣共黨官員的殘暴出乎善良人的想象,因爲這些暴行超出了人類即便是淪喪了的道德也很難達到的極限。有的家庭,死亡了親人,就悄悄用塑料布或草蓆捲起來,偷偷埋掉。有的家庭,把死的人埋到自己的院子,這是不佔用耕地的,但同樣不行。因爲,黨沒有了收入,黨就沒有了侵榨人民的資金,就沒有了鶯歌燕舞的公款,就沒有了出國訪問拉關係的交際費,就沒有包二奶的贓款,就沒有……這才是問題的實質。

我聽說,一個家庭的親人,被埋到了桃園,幹部們除了扒出屍體焚燒,把桃園也燒了,因爲誰讓你家的桃園允許埋葬死人的。這是怎樣的強盜邏輯!

那麼多年老、重病垂危的人,活得艱難還要爲死後擔憂!這就是咱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乾的事情嗎?這就是爲人民服務嗎?

人超出了人的規範,那不過是披着人皮的畜生!有畜生橫行的地方就沒有人生存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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