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杀人案频发 江泽民又要糟蹋朱镕基了
 
2001年4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4月4日电,针对近期内地发生多宗特大爆炸杀人案件及其他社会治安动荡问题,中共高层在4月2日至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部七名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会议,显示中共高层的高度重视。

据明报报道,会议上提出,要严打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于不重视社会治安工作而导致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辖区内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严厉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政治局七常委与会

据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部七名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会议,显示中共高层的高度重视。

会议在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时认为,现在刑事案件数量总体上升、危害增大。爆炸、杀人、抢劫、绑架、落毒、拐卖妇孺等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特别是一些地方黑帮集团横行霸道。乡霸、市霸、路霸等流氓恶势力为害一方。入屋盗窃、扒窃、偷车等案件居高不下,经济犯罪也很突出。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污染社会风气。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不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

会议强调,社会治安不仅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当前,要在全国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治安面貌。

会议指出要重点打击以下三类犯罪,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以巩固「严打」的成果:

●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的犯罪;
●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
●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罪案。

朱镕基强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据人民网报道,在4月2日至3日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讲话中强调,要严格实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朱镕基说,要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关键是要真正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制。而要使领导干部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就必须健全和完善法制,通过法制手段,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对任何地方发生特大安全事故,都要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观察家道,目前人们有个百思不解的问题,那就是一谈「严打」、「追究责任」、「承担后果」,江泽民的嘴就不知长哪儿去了,更谈不上在电视画面上看到他老先生了,只能看到被推到前台替人受糟蹋的朱镕基;一遇「庆功宴会」 、「国庆阅兵」 、「欢庆晚会」,你就到处可以听到江泽民的声音,看到江泽民「一跛一跛」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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