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不倒,远华案不了
 
2001年4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4月28日讯,厦门再有一人今日在福州市被处决,该犯因串同远华案主脑从事走私活动,被判处死刑。

明报报道,李宝民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参与走私香干犯罪活动,参与偷逃税款人民币3.48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于2月27日公开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宝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李宝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今年4月12日进行二审宣判,驳回李宝民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看来江泽民不倒,远华案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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