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已將「警察叔叔」的形象徹底改變!
 
2001年4月2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4月22日訊,在十多年前,「警察叔叔」在大陸兒童的心目中一直有著崇高的形象。但是,江澤民當政以來,伴隨著整個行政系統的腐敗和官僚作風的盛行,大陸公安的一些問題幾年來日益引起人們的議論、不滿。在近期,警察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從事犯罪勾當的事件不斷被媒體披露,警察在社會公衆心目中的形象每況愈下。人們不禁問,「警察叔叔」怎麼了?

日前,大陸四川綿陽市公安局宣佈破獲了一起特大販賣毒品案,繳獲海洛因1002克,而該案主犯竟是山西省西安市鐵路公安處一級警司張江林。6月28日,綿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二大隊接到羣衆舉報,有人從外地來綿販賣大宗毒品,警方立即奔赴目的地布控設伏,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一名身高1.8米的男子抓獲,當場繳獲海洛因87克。經查,該男子系西安市鐵路公安處乘警張江林。據張江林交待,綿陽警方趕赴西安市,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從張的情婦保險櫃中搜出海洛因915克。目前,張江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四川,發生了一起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女刑警謝莉挪用公款23萬用於賭博並在事發後盜手槍企圖自殺的事。今年3月2日上午9時,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發現保險櫃內的1萬多元罰沒款不見了蹤影,櫃內存放的五支手槍少了一支。分局立即派人尋找該刑警大隊負責保管保險箱的內勤警員謝莉。上午11時左右,謝莉在電話裏承認:「1萬餘元罰沒款是我拿的」。下午,謝莉在一個城市公園中企圖舉槍自殺,被其同事發現並被制止。案發後,謝莉的親朋好友傾其所有幫她將挪用的23萬餘元全部退還。3月13日,當地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調查,並於當日對謝莉進行取保候審至今。同時,謝莉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大陸有關司法機關將根據謝的犯罪事實追究其刑事責任。

警察亂開槍殺人的事件更是此伏彼起。今年5月27日,大陸河南省項城市公安局民警郭偉與人發生糾紛開槍致一人死亡;6月4日,河北霸州警察杜書貴槍殺無辜青年工人,激起全社會憤怒,6月30日杜書貴被一審判處死刑;7月4日,竟又發生了河南禹州警察劉德周因其妻子和房東發生糾紛而槍殺房東一家三口事件,舉國震驚。類似的事情還有,湖南省道縣柑子園鄉派出所所長何明玉、副所長朱域爲解決該鄉新屋場村收取1998年度鄉統籌村提留尾欠款中發生的糾紛在衝突中開槍打傷了兩名村民,公安民警的一支手槍落到村民手裏。

更有甚者,大陸河北省高碑店市看守所的兩名警察分別利用值班的機會將一被判死刑的女囚提審並伺機多次進行強姦。高碑店市看守所原副所長、三級警督楊林利用晚上值班時間,將女犯王素敏從監號提到監控室,先將自己的手機借給王向外打電話,然後對其進行強姦。經查,在王素敏羈押於高碑店的70多天時間內,楊林共值班20餘次,只有兩次未對王實施強姦。楊林的同事高碑店市看守所幹警、二級警督李國也是用同樣的手法利用晚上值班時間,多次從女監號將王素敏提到監控室或小賣部對其進行強姦。用女監舍其他在押犯的話說,王素敏自從來到高碑店看守所,晚上經常被提走直到很晚才送回。2000年3月27日,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強姦罪判處高碑店市看守所原副所長楊林有期徒刑8年;以強姦罪判處高碑店市看守所原幹警李國有期徒刑5年。

另外,原大陸遼寧省海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預審員李萬夫被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徇私枉法、私藏槍支和受賄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媒體還對原黃陂縣公安局灄口派出所所長鄭中秋徇私舞弊案、原鋼城公安分局第三派出所民警黃殿剛翫忽職守案進行過曝光。

警察本來是反暴力、制止犯罪的專門職業,怎麼自身有這麼多的罪惡勾當?如果警察可以隨便地利用職權和職業上的方便肆意進行販毒、走私、強姦、亂開槍、敲詐勒索、受賄和徇私舞弊,社會公正、公衆的安全感有什麼保證呢?當你面對一個警察時,你怎麼知道他是一個警察還是一個罪犯呢?在如今中國大陸,人心腐敗,官僚作風盛行,人們幾乎把工作崗位當作爭奪和攫取個人利益的場所,公安系統的問題嚴重敗壞著政府的形象,被披露的警察犯罪只不過是一些有限的情況。對當局和公安部來說,早就到了下狠心進行整治的時候了。

在中國大陸,每每發生一些人們特別不願意看到的事情時,事發機關的上司、辦案部門的承辦人員、主管部門都會對事情的起因進行「嚴肅而又深刻的思考」,痛定思痛,從而發現一些「管理和體制上的漏洞」、「思想政治工作上的不足」和「人員素質的問題」,並進行一番自我批評和檢討,同時面面俱到地指出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提出一些整改措施、落實責任制並以此收場。這已經成爲人們處理和結束「事故」、「事件」的標準模式。對警察犯罪的處理也是類似的套路。

「從嚴治警」的口號以法律的形式已經提出五年多了,警察犯罪在五年前就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每次出事,每次都反思、檢討、批評和整改,類似的事情下回照樣發生。我們要問:人們對事情發生原因的反省徹底和深刻嗎?整改的措施足以杜絕而非暫時遏制、掩蓋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嗎?

禹州公安劉德周持槍殺人案發生後,劉德周的上司禹州公安局局長孟照智給全局民警的家屬寫了一封信。局長先生在信中說,「我們對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簡單、滯後」,「我們沒有及時掌握民警的思想脈搏,沒有循循善誘地進行警示和引導」,「我們給予民警的關心,愛護,太少太少」,「我們沒有主動地同民警親屬就如何教育我們的民警「執行任務是人民的好衛士,下班休假做守法的好公民」進行溝通和交流,共同承擔教育和管理民警的責任」。劉德周的妻子經營了一個店鋪,和房東因爲水電費的事發生了糾紛,劉的妻子向劉進行了訴說,劉拿著槍去了,然後就開槍了。難道劉德周不知道不能隨便開槍、不能用開槍的方式解決和他的家庭有關的民事糾紛嗎?就這個問題,需要公安局和他的上司去進行「思想教育」、「警示和引導」嗎?需要有人告訴劉德周「下班休假做守法的好公民」嗎?劉德周開槍殺人,不是因爲生活所迫、待遇太低、被剋扣工資,談不上「我們給予民警的關心,愛護,太少太少」的問題。劉的妻子和別人發生了糾紛,向自己的丈夫訴說,無可厚非,劉的妻子也沒有讓劉開槍殺人。劉德周的上司禹州公安局局長對劉出事總結了五點教訓,多半是似是而非,貌似態度很好、全面、深刻,實質上把真正的原因淹沒了、沖淡了。

劉德周的上司禹州公安局局長孟照智先生在同一封信中說,「我們對公安民警要求不嚴,沒有嚴格按「從嚴治警」的方針去管理隊伍,對發生的民警違法違紀事件姑息遷就,查處時心慈手軟」。可見,劉德周在平時執行公務中就發生過一些問題,卻沒有得到其所在部門的有效糾正,這可能助長了他專橫跋扈、蔑視人權的工作作風,導致今天的肆意開槍殺人。

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女刑警謝莉挪用鉅額公款進行賭博的事暴露後,她的同事和上司都大感震驚。年僅30歲的謝莉,自1992年從瀘州警校畢業分配到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任內勤後,平時的表現一直較好,並作爲先進分子於1997年參加了。賭博是公安整治的對象,她難道不知道賭博的危害和違法嗎?

同樣地,河北高碑店看守所的警察楊林和李國不知道強姦女囚構成犯罪嗎?辦理楊林、李國案的檢察官高素英認爲:他們夜間一人值班、一人提審,這是違法的。對於殺人搶劫的死刑犯王素敏,他們居然把手機交給她,讓其隨意和外界取得聯繫,這極可能導致其串供、泄露案情,造成重大案件不能結案,從而帶來極爲嚴重的後果,可見個別公安幹警的職業意識已經淡薄到何種地步!我們覺得,楊林和李國作爲警察執行公務多年,他們不是不知道看守所的規矩,不是「職業意識淡薄」。是他們心中升騰著罪惡的慾望和非要幹那樣勾當的衝動,促使他們無視法律、職業道德和看守所的規章制度。

檢察官高素英進一步說:看守所公安幹警的素質亟待提高。近幾年來,有些公安機關忽略對看守所幹警的業務、政治素質的高標準嚴要求;將一些業務水平低、辦不了案、身體不好、年齡偏大的幹警分派到看守所。我們認爲,楊林和李國犯了強姦罪,不是因爲業務、政治素質低;素質再低,也知道罪與非罪的分別。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女刑警謝莉是正規警校畢業,平時工作表現很好,更不存在素質低的問題。

我們覺得,警察犯罪不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夠的問題,也不是素質低的問題。警察是制止犯罪的,警察不能犯罪,這是個兒童都知道的道理。如果一個人習慣於專橫跋扈、肆意妄爲,如果一個人心中充滿罪惡的慾望和勾當,如果一個人在人慾橫流的社會中沒有自律的意志,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得出來,什麼思想教育、素質培養都是沒有用處的。

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女刑警謝莉挪用公款23萬進行賭博的案件發生後,攀鋼公安分局局長王興銀對出現問題的原因進行了一番總結:一是資金管理混亂,像謝莉所在的刑警大隊雖然有一套資金管理制度,但幾乎形同虛設;二是警覺性差,認爲槍彈分離、錢賬分開就萬事大吉,不去經常督促檢查,就難免不出問題。管理上的漏洞確實使不法之徒有機可乘,管理上的強化可以減少事故的發生。但是,管理上的問題畢竟是事件發生的一個外因。謝莉是因爲賭博上癮、越賭越輸才走上挪用公款的道路。試想一下,即使她不負責保管保險箱,她在執行公務中總是面對希望通過付出一定的代價逃避懲罰的犯罪嫌疑人,她總有這樣那樣的機會得到非份的利益,而她又不斷地需要大量的賭資,只要賭博的習慣不放棄,她總是要犯事的。管理問題是一方面,但不僅僅是管理問題,還有更深刻的原因。在管理上著手,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鑑於大陸河南省連續發生多起警察持槍殺人、傷人事件,河南公安廳召開堅決制止民警涉槍違法違紀電話會。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明義要求對全省民警的配槍資格進行一次重新審查,嚴格按照《槍支管理法》、《人民警察法》及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的各項規定,絕不允許超範圍配槍。凡入警不滿兩年未經專門培訓的民警不予配槍;有嚴重思想問題或有酗酒惡習的不予配槍;不是工作需要的不予配槍。對於不屬於配槍範圍的要堅決收回、吊銷持槍證;對流失的槍支要組織精幹力量堅決追回,要健全槍支領取、使用、交驗、登記、保管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確保槍支時刻處於有效控制狀態。槍支管理上的鬆懈確實爲警察持槍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但是槍支畢竟是警察在工作中常常接觸到的;象劉德周這樣膽大包天、肆意妄爲的警察,沒有槍,他也會動用他的擒拿功夫、刀啊等等傷人、害人的。槍支是人掌握的,警察手中的槍是對付犯罪嫌疑人的,怎麼能爲了個人的恩怨指向與罪無涉的平民百姓呢?

禹州公安局局長孟照智說,對警察要「組織負責和家庭負責很好地結合起來,築起一道防止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的嚴密防線」。警察也是常人,也有犯錯誤的時候。但是,一個警察怎麼可能會隨時隨地開槍殺人呢?應該象看賊一樣看著警察嗎?白天,警察局看警察;業餘時間,家屬看警察。這怎麼得了呢?警察是偵查和制止犯罪的,針對他也需要一條「防止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的嚴密防線」嗎?

警察既是執行公務的人員,也是個常人。他也過著正常的人的社會,他在個人生活中也會遇到一些困難、麻煩,他沒有特殊的社會地位,也會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薰染。但是,警察畢竟應該忠於職守、意志堅強、嚴於律己、拒絕不良嗜好。這是對一名合格警察的一般要求,也是對一個警察進行管理的基本條件。這樣的條件,是任何外在的管理措施都替代不了的。

四川攀鋼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女刑警謝莉挪用鉅額公款前,嗜賭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了。沾染了如此不良嗜好,賭博金額也是不小。這些,都是謝莉不被人注意的一些平時表現。

楊林強姦女囚也不一定是頭一次。被害人王素敏在「揭發材料」中稱:"張淑賢(被害人所在號的號長)對我說,這個人(指楊林)特別色,不怎麼樣,這裏每一個長得有點姿色的女的他都提,都叫她們很晚才出去,很晚才回來,沒親自見到過,不敢亂說,告訴我讓我注意把握好自己」。

禹州公安局局長孟照智在給警察家屬的信中說,「據我們了解,有個別民警工作時間遵守紀律任勞任怨,但是離開單位回到社會和家中,賭博、酗酒,有的甚至嫖娼吸毒」。如果某些警察象局長先生說的那樣,某一天犯罪就不奇怪了;而且,可能早晚要出事的。這些警員的所作所爲,連一個合格公民都不夠;他們沒有道德的生活。

今年2月,中國公安部提出了「十二條措施」,旨在懲治公安腐敗。中國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先生對懲治公安腐敗提出了七個字:真抓,早抓,主動抓。賈春旺所指要抓的內容,包括:爲謀取私利,參與或變相參與經營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參與走私、護私和販毒活動;一些公安機關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非法插手經濟糾紛,甚至非法扣押、拘禁人質,利用執法權力替人追款討債;審訊時重口供、輕證據把刑訊逼供作爲辦案捷徑,結果致人傷亡;……大陸公安部部長賈春旺提出的這些措施,反映了公安系統一些警員參與非法活動的廣泛程度和真實的情況。如果這樣運用警察手中的權力,腐敗、犯罪是一件註定的事情。

在五十年代,雷鋒是中國軍隊和全國人民的榜樣。但是,這樣的榜樣不是加強管理的結果,甚至主要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結晶。雷鋒本人生活在個人利益相對淡漠得多的時代,他本人就那麼好。他的高尚的行爲、軍人的風範,不但沒有依賴於管理體制和頻繁、持久的思想教育,反而促進了無私的社會風氣,給人們開創了自覺向善的生活模式。個人道德的提升,成爲良好的社會風氣的源泉。

今天,江澤民已將「警察叔叔」的形象徹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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