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名国际学者为学者被捕事件给江泽民的公开信
 
2001年4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江泽民阁下:

我们是参与中国研究的国际学术工作者。我们联署签这份公开信,希望向你表达我们对三位研究中国的学者,被中国当局扣留的关注。

任职香港城市大学市场营销学系的李少民教授,在2月25日进入深圳时被捕,至今仍没公布他被捕的原因,和他被关在哪。李教授已经入籍美国6年,著作繁多,主要研究私有化中的中国经济、广告在中国的影响与运用。李少民在1988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他也曾在哈佛大学出任博士后研究员。他与多家有意进入中国做生意
的主要西方企业紧密合作,过去,他经常穿梭中、港两地。

我们也深切关注被拘捕、原居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高瞻教授。她在2月11日被捕,当局指她为不具名的外国情报机构,从事“间谍”活动。虽然当局声称,她已经招认有关控罪,不过当局至今仍没有拿出证据来。她的丈夫薛东华也曾在当局没有提出控罪之下遭拘留,及后获得释放。他极力否认对高瞻的指控。高瞻夫妇的5岁大美籍儿子也
遭拘留26天,期间他与父母分隔;当局也没有知会美国,违反了中美谅解协议。

高瞻主要研究中国留学生,特别是女性,在出国留学数年之后的情况。她被单独囚禁多时,不被允许接洽任何协助。

最后,我们非常关注徐泽荣博士的安全。他在去年100十月遭中国国家安全部人员拘捕。徐泽荣于牛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是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从事《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出版工作,其后出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和中山大学连系教授。我们至今不知道徐博士是否遭到检控,也不知他面对什么控罪。据悉,徐泽荣不能跟家人以至律师见面。

这三名学者全被长期隔离拘禁,当局却藉词他们只是被“监视居住”,这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国在1998年10月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显示承担为人民保护人身自由,不受“任意逮捕和拘禁”,并保证所有“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订明,国家保护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中国已确认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15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高瞻、李少民、徐泽荣的被捕,违反了上述的基本人权。事件也令华裔,以至外籍学者,由于担心自己将遭受同样的对待,而妨碍他们在中国国内从事有关中国的研究。

学术关系一向是中国与外界改良关系的最前线。数以万计的学者,为中国现代化贡献良多,他们也协助中国和外国的相互了解。因此,出现学术交流和研究条件的倒退,实在令人惊讶和恐慌。

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交换意见及想法的自由,对于一个社会的健康,尤其是一个将要投入全球经济的国家十分关键。我们恭敬的促请阁下的政府,立刻释放三位学者,或从速让他们在一个法律程序具有国际水平的法庭内(包括能够自由选委任辩护律师、得以定时会见其领事代表),有真正机会就正式起诉申辩,以表现阁下的政府对保护及鼓励中国学术自由的承担、维护学术交流从而达至国际互谅互信。

(注:该信有370名学者透过电邮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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