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当局三失策
 
2001年4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黑社会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它不是今天才有的,也不光是「中国特色」。不过不论何时何地,它对所在国的政权都是个危险的对手,因为它实际上是一种「第二政权」。它有领导体系,有受它控制和保护的群众,有它的「武装力量」和「财政开支」,还有一套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所以是个「社会」。只是它的力量不足以推翻合法政权,所以处于地下状态,因此叫作「黑」。

黑社会和现政权是一种消长关系;此消彼长,此长被消。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政府一方。政府廉洁,人民拥护,法制健全,社会和谐,政治稳定,这个政权就强大,这种国度,黑社会就很难立足。相反,如果政治腐败,社会矛盾尖锐,民怨沸腾,法纪荡然,那就给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滋生的土壤。所以黑社会的消长,乃是一个国家政治清浊的指标。

当然,政治再清明的国家也免不了黑暗面,也不可能彻底消灭社会问题,因而也不可能杜绝黑社会的势力。不过任何政权为了自己的合法存在,便不能不和黑社会作坚决的斗争,因为这是作为一个政府的天职,否则人民便不会信任,它就失去了执政的资格。

在这个问题上,中共当局有失策者三:

一、江泽民为了一己私利,肆意挥霍人民血汗,或买专机,建剧院,或送给外国以求对其支持,或提拔亲属位居高位,或将几十亿放进儿子腰包,或制定出对江氏家族有利的法律,这样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怎能从根本上医治腐败,当然上行下效,致使百弊丛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使黑社会有广大的活动空间,得以迅速壮大。

二、是没有把主要力量用于保卫社会治安,即打击刑事犯罪(黑社会乃是刑事犯罪的主要角色),而是用于镇压异议分子和所谓的反“共”反“中”势力。其实这些异议分子都是些「思想犯」。他们不过是对当局持有不同政见,发出不同的声音,这完全符合宪法,根本不可能「颠覆」中共政权。即使申请组建民主党的人士,也没有以推翻现政权为目的,而只是想作为一种制约力量,这本是民主政治的常规。江泽民根本不许政治局有不同的意见,更何况老百姓了,江泽民下令罗干把主要精力用于这方面,刑事犯罪自然大为猖狂了,真正的犯人放出去胡作非为,而为了国家繁荣富强的爱国者却蹲监狱,甚至折磨成疯子。

三、江泽民一意孤行把与世无争的法轮功广大信徒当作敌人,全力打压,必欲消灭而后已。警察可以自己或者让刑事犯随意强奸、轮奸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女学员,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说:“你可以杀人、放火、强奸妇女,就是不许炼法轮功!”,而江泽民下密令都不敢签字,江命令罗干要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槁臭、肉体上消灭”,这是江泽民最愚蠢的一项决策,不但使自己在人权记录上又添了一大笔债务,招致全世界谴责,而且一个现实的结果就是削弱了反刑事犯罪的力量,使黑社会得以猛烈扩大,而今,黑社会已经向中共高官,尤其是向江泽民发出“死亡”通知书,这才使江泽民下决心要铲除黑社会。

如果没有上面所指出的三点,怎么会有黑社会呢?那些本来是在电影中才看得到的镜头,现在在生活中真实的展现了。

不铲除罪魁祸首江泽民,光想铲除黑社会,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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