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兩會代表:只許舉手贊同不許張口質詢
 
——「兩會」限制代表委員質詢兩院報告提及的重大案件
 
2001年3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消息人士透露,「兩會」會務組日前作出新規定,要求與會代表在討論「兩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報告時,不要向參與小組審議的「兩院」高層質詢該報告中提及的重大案件,如果要質詢有關案件,必須先以書面形式向大會祕書處提案組提出。

今年兩院的報告將提及因貪瀆伏法的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案、涉及遠華走私案正受審判的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案及遠華案等中央首肯的重大案件。

據香港明報報導,知情人士透露,大會作出這項規定,除了由於一些案件正在審理,「兩院」高層不便當面作答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些重要案件涉及一些不能公開解釋的因素。如遠華案,主犯賴昌星聲稱自己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犧牲品,而該案又涉及一些敏感人物,賴昌星就說自己與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很早就熟悉」,與前解放軍總參情報部部長姬勝德是「老朋友」,與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早就熟悉,常有來往」,而這些早已經是媒體上公開發表的,代表們不會太在意,而他們困惑的是江澤民主席既然對劉華清「不感興趣」爲何不處理他卻堅決要引渡賴昌星迴國滅口,賴昌星是否還掌握了不爲人知的祕密。

消息人士說,「如果有代表問賈慶林及其妻有沒有牽涉遠華案,曾慶紅及其弟弟、兒子有沒有牽涉潮汕千億騙稅大案,江綿恆有沒有在大慶市長那裏強行拿70萬,這個問題誰敢回答?江綿恆向銀行貸款25個億做私家生意,優厚的條件等於是從國庫裏白拿錢,而窮困學生想貸款上學卻難上加難,代表質詢起來勢必會影響黨內的安定團結。」而「兩院」高層如果不回答,不僅場面尷尬,勢必引起代表們不滿,以致影響「兩院」報告在大會表決的得票率。

近年由於代表對貪污腐敗的不滿,經常出現「兩院」報告以低票數通過的岌岌可危場面。前年高檢的工作報告得票率僅五成半;去年高檢報告的反對票高達兩成。瀋陽市今年二月甚至破天荒出現法院工作報告被否決。

據悉,會務組已將此規定作爲大會紀律來執行,要求地方代表團的正副團長(一般爲省委書記、省長出任)各自做代表們的「思想工作」,以免出現尷尬場面。

據透露,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對會務組的這規定極度不滿,認爲如果「民主」到這種封人口的程度,那開會不就是在演戲嗎?這是侮辱、欺騙人民。

有代表說,根據會務組的新規定,必須由一個代表團提出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聯署提案,在這種狀況下很難成事,其實就是不讓代表成事,這種規定是自建國以來從未發生過的,這表明高層不再聽人民說話了,這樣下去很危險,將加劇黨內、國家和社會的動盪。




 
分享:
 
人氣:10,924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