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新闻工作条规:实报受罚,谎报有赏
 
2001年2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佳木斯三江晚报记者田发文由于在晚报上如实报导了大法弟子逃出劳教所一事,市政府领导以“泄漏国家机密”的名义,将其掉销记者证,开除新闻队伍。

因此事,三江晚报的总编和副总编也受到了相当的处罚。将此事在新闻工作者内部做了传达,并要求新闻工作执行江泽民的“要紧跟形势,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说白了,就是新闻可以是假的,只要江泽民需要,造假才能获奖!前些日子发生的天安门自焚案不就是同出一辄吗?

新闻媒体应该为人民发出声音,但是江泽民把他们的舌头割去一半,不许他们说真话!

在江泽民的率领下,各级党的领导教人如何说谎,整个社会都被迫说谎,必须说谎,到了这份儿上,人人都不敢说真话,人人都不敢不说谎!因为全中国人民都必须和党的化身江泽民保持一致!

难道全中国十三亿人口能让江泽民一人骑在脖子上为所欲为吗?难道所有的新闻工作者心甘情愿地作江泽民的殉葬品吗?

若回答是:NO !

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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