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拒絕的「愛」與強姦
 
2001年12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拉美當代著名作家彼特里曾經寫過一部長篇小說《獨裁者的葬禮》,這部小說以本世紀統治委內瑞拉近三十年的獨裁統治者畢森特戈麥斯爲原型,刻畫了一個出身莊園主的暴君形象佩萊斯。佩萊斯是一個生逢亂世的野心家,他和一個名叫普拉託的軍官結成莫逆之交,利用國內混亂的政局舉兵起義,取代了腐敗的統治集團,後來他又發動政變,趁沉湎酒色的總統普拉託離國求醫的機會,由副總統登上了總統的寶座,之後又鎮壓異己,擊潰了一批又一批的政敵,建立了委內瑞拉歷史上最長的獨裁政權。

時間是最無情的法官,這個獨裁者終於到達了生命的秋天,他日益年老體衰,昔日的戰友和政敵一個個被他迫害打擊,再也無人能動搖他的寶座,可是他能把自己的權力和財富帶到墳墓中去嗎?一天,他問親信:「您知道我聚集的這一切是留給誰的呢?」親信猜是他的孩子,他否定了,「留給我的一個未婚妻。」他的親信大惑不解,因爲這個獨裁者不知蹂躪了多少女性,什麼時候又多了一個未婚妻?佩萊斯佩得意地說:「這未婚妻除了是國家,還會是誰呢,夥計,我所做的一切全都是爲的她,我的目的是要讓人們都有地種。」

這就是一個兩手沾滿鮮血的專制統治者的道德自信,他爲自己的罪惡找到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他愛自己的國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國家,所以不管他做了什麼都是理所應當的。按照佩萊斯的邏輯,整個國家成了他發泄慾望的「未婚妻」,對國家的子民來說,他的愛是不可拒絕的,否則就得扣上背叛國家的罪名;雖然領袖做盡了傷天害理的事情,你也得原諒和擁護他,因爲他的動機是出於對你們子民的「愛」嘛!

人民只有被「愛」的權利,卻沒有主動選擇「愛人」的權利;誰擁有權利和軍隊,誰就可以娶國家爲「未婚妻」,這個「未婚妻」不願意也得願意,這和強姦有什麼分別?!

通過以暴易暴奪得政權的獨裁者佩萊斯堅信「槍桿子裏出政權」,他至死至終都牢牢地抓住軍權,從而在無數次的政治風浪中屹立不倒,並將政敵投入獄中,他對「國家」的愛是自私的,他不允許別人擁有對國家的「愛」的權利,「國家」其實已經成了權力、財富和女人的象徵。這樣一個屠夫,當然不會實施仁政,在他的眼中,委內瑞拉不過是一個比自己的家鄉更大的莊園,他像豢養牲畜一樣統治著自己的人民,他無時無刻不在強姦著國家的人民--他既強姦國民的肉體,也強姦國民的意志--人民雖然天天遭受獨裁者的強姦,可是還不得不把這當作德政去讚揚,獨裁者是「愛」人民的,所以他就可以自欺欺人地強姦人民。 對此,中國人民直至今天的感受實在是刻骨銘心。

資料來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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