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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书记办公室坐了坐 一农民老太被拘押29天

【人民报消息】55岁的农民老太李秀芳没有想到,她只是到县委书记办公室坐了坐,就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了。更让她莫名其妙的是,拘留证上注明的是15天,可她却在拘留所里呆了整整29天。李老太说,这还是托了公安部的福,是因为恰逢上级派人到当地检查监所管理情况,拘留所怕被查出“超期羁押”问题才不得不放她出来。
  
中国青年报报导 , 李秀芳是山西省山阴县人,小儿子李智堂1999年1月10日被山阴公安局民警刘宏胜无端开枪打成重伤至今瘫痪在床。近三年来,一家人为了给李智堂治伤债台高筑、穷困潦倒。然而时至近日案件依然没有正式开庭。李老太到县委书记的办公室,一是为了询问一笔救济金的情况,另外也想再问问案件的情况。
  
今年9月26日,鉴于李智堂家的特殊情况朔州市委有关领导做出批示,著山阴县政府“务必救济一下”。眼看中秋节即将来临,这救济对李老太来说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拿到批示后,她便开始找具体承办部门。到县政府,人家告诉她需到民政局领。到了民政局,人家说县委还没有把钱拨过来。到了县委,又被告知这事归政府管。就这样,李老太像被推磨一样推了20多次,直到10月16日,中秋节过去了半个月以后“救济”依然没有著落。这天上午,李老太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来到了县委书记马占俊的办公室。当时马书记并不在,一名公务员接待了她。当她得知马书记不在后表示要在办公室等著书记。可是时间不长,公安局的民警就来了,当即将她带离并直接送到了看守所,以“扰乱办公秩序”为由给以行拘15天的处罚,而且到期后并没有及时被释放,一直到了11月13日才出来,有拘留证的或者说合法的加上没有拘留证的也就是说非法的前后加起来共29天。
  
一个多月以后的一天,记者见到这位刚刚被放出来的李老太。“你在人家办公室吵嚷了吗?”记者问。“没有。人家书记又不在。”老太答。“与公务员吵架了吗?”“没有。”“拖曳、你打人家了吗?”“我一个老太太,就是想打未必能打得动。”没吵、没打、没闹,甚至书记大人的面都没瞅见,在人家办公室呆了还不到半个小时,就这样李老太还是被拘留了。
  
县委书记的办公室老百姓就去也不能去吗?记者就此分别电话采访了山阴县委书记马占俊和山阴县公安局局长窦新文。
  
当记者问您知道有一位农民老太太到您办公室一趟就被拘留了这件事吗。马书记说,知道,那老太太思想观念有问题。李智堂被枪击打伤是一件涉法案件,目前司法部门正在受理程序当中,本来是一种法律行为,可她(指李老太)却认为是政府的事情,一直给政府出难题。关于拘留的具体原因,马书记说,一是她在政府办公楼前挂了一条白色的横幅,堵了政府的门,阻碍了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一是到我办公室,公务员让她走她不走。
  
中国青年报记者曾问马占俊书记是否知道李老太被多关了十多天。马书记说,不知道。马书记说,我们实际上很关注、也很同情他们,他们实在困难了我们能救济就救济,他老头(李老太丈夫)是个退休工人,我就曾告诉工会让工会补助他们一下。可他们不能“与县里过不去”,我县里管了上万名干部,他一个刘宏胜开了枪就所有干部都坏了?
  
公安局长窦新文也说,拘留的原因是两件事,一是挂白布、一是到书记办公室,并且说两件事他都到了现场,第一件就发生在到书记办公室的头一天。窦局长还说,头一天我们并没有想拘留她,只是尽量做了工作,她走了也就算了。没想到第二天又来了。当记者问为什么到期没有释放时,窦局长说,她不愿意出来,说要等记者来采访,人家认识的记者多,后来记者也没来,她没意思地就出来了。
  
记者曾问李老太,是你不愿意出来吗?李老太说,在里面你想出来人家不让,你能出得来吗?她给记者看的释放出门证上注明的日期是“11月13日”。“见多识广”,李老太这回算是长了见识,“俺以为,县委书记是俺的父母官,俺有了这么大的冤屈,不找书记俺找谁?这回俺知道了,书记大人的门不是俺们能进的去的。”
  
据了解,刘宏胜案发生在1999年1月10日下午。当时受害人李智堂乘坐朋友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途经山阴县中商街闹市区时与刘宏胜驾驶载著其妻儿的两轮摩托车差点相撞,停车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几分钟后刘宏胜就开了枪,致使两人受伤,其中李智堂头部中弹,造成重伤。
  
案件发生后,2000年5月26日朔州市中级法院曾经开庭。6月6日撤诉。2001年3月27日朔州市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4月25日李智堂代理人提请回避。2001年4月29日山西省高院指定晋中市中院审理。
  
案发至今,李家曾多次上访,北京、太原、朔州都去了。全国人大、公安部、山西省也都有批示,但却近三年了得不到处理结果。为了治疗,李家已花出去15万多元,其中有山阴县公安局案发初期提供的5.2万元,其余全为举债、变卖家产和贷款。如今尚欠著两家医院的5万多元,因为没钱,强“赖”在太原一家医院的李智堂已被停止治疗。
  
据李智堂家惟一“有些文化”的人其姐李淑莲说,对方本人是派出所的副所长,舅舅是公安局的副局长,案件侦查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让他们感到震惊的东西,有恐吓、有串证、也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本来《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只能补充侦查两次、每次限期一个月,可目前已经是第三次补充侦查,而且这第三次到目前已接近3个月。李淑莲说,从案件的进展时间和审理过程来看,她真的不知道会不会得到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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