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2001年1月9日发表
 
【人民报讯】人类有较之于其它任何高级动物更高的智慧以及更强的工具使用能力,更完善的社会组织与文化,有动物所不及的语言技能,这一切都使人类有别于自然界的任何一种物种。

  然而人类无论如何也还是大自然亿万物种中的一种,这仍然是永远也不可能改变的现实。因而人类是依赖自然而生存的亿万物种中的一分子,人在自然中的这一地位是我们思考人与自然的最基本的出发点。

  离开了这一出发点,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将走入误区。

  承认了这一基本的出发点,我们就应当承认人类对自然、水、土、空气,以及自然中的大多数物种存在着依赖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大自然并不依赖人类而存在,而人类却依赖自然而存在。从自然中获得生存必须的水、空气、食物。

  人类的永久存在是自己主观上的选择,能否使这一主观愿望永恒,往往也取决于人类自身。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的很多贤哲就已有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并成为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的观点。这一思想在先秦时期就已发源,到了两千余年前的汉代已经成熟。古代大哲学家董仲舒、张载、程颢等都就此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见解,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董仲舒提出“天人相类”,“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此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在他看来,天与人都是有生命的,都有喜怒哀乐,都是一类。

  我们可以理解为大自然中的和风与绚丽的阳光展示了大自然的喜乐,而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洪水泛滥展示着大自然的哀怒。这两者既是大自然的自身运动所致,也可能由于人类的行为引起,对于人类的生活与生存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古人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西铭》),认为人与人是同胞关系,而人与物是伴侣关系,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哲学观。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已也。”“天地万物之用皆我之用”(程颢《遗书》)。程颢把天地间万物都视为一个整体,与人类并无异已之分,充分表达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而天地间万物的运动与规律,即所谓“万物之用”也与人是一样的。这样的观念在古人看来是“仁者”的观念。这种哲学观是十分深刻的,也就是人进化到了较高程度,并且以仁为本,就应当领悟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中国古代贤哲给人类留下的是一份十分宝贵的思想遗产。天人是否可合而为一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对待人与自然的态度上,必须有我们先人所领悟到的人与自然的那份和谐。这种和谐只要存在,古人“天人合一”的理想就能存在,反之就只是一种空想。

  人口的增长、科学技术的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都导致了人与自然的不平衡。人类的智慧的强大是世间万物所不能及的。今天人类已在应用自己的智慧与体能使人与自然的天平产生了倾斜。

  自从在地球上有了人类以后,地球上就留下了人类活动的痕迹,也就对大自然产生了影响。科学技术与工程技术的发展,也对大自然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人类在追求进步的同时也给自然带来了灾难,拦水大坝、电冰箱的使用、核能的开发利用、核爆炸装置的试验等等,都对人类环境产生着负面的后果。

  人类必须应用自然资源,维护有利于自己生存的自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及良好环境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人类自己。从这一角度看,人类所要征服自然的现象,往往同时是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灾害。

  由此而言,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除了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外,还应有不损坏自然的相应约束,应有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功能。否则科学很多方面的进步在一定意义上对于人类来说也是一场福祸相伴的悲喜剧,甚至是一场灾难。

  人类与自然,只有处于一种能够满足人类永恒生存的和谐之中,才是长久之道。

  这也是中国古代贤哲给全人类留下的“天人合一”的最重要的思想内核。
转自正见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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