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長李克強已向中央提出引咎辭職
 
2001年1月3日發表
 
【人民報訊】國務院重大事故調查組日前已經完成對河南洛陽特大火災原因的調查,除了要追究肇事者責任外,根據國務院去年建立的重大事故問責制,河南省主要領導人將不可避免受到中央的處分。北京消息指出,河南省長李克強日前已經向中央高層提出引咎辭職。

●行政處分不可免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聖誕節河南省洛陽市東都歌舞廳發生的特大火災,導致三百零九人死亡,震驚中外。國務院緊急成立重大事故調查組趕赴洛陽,對事故原因和責任追究展開調查。目前,調查工作已經完成,雖然尚未最後作出責任追究結論,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河南省主要領導人的行政處分不可避免。

剛剛過去的一年裏,河南省重大事故不斷,接連發生焦作市七十四人死亡的火災,新鄉市原陽毒米案以及洛陽市特大火災。根據國務院的問責制,必定要查究該省級主要負責人。由於省委書記陳奎元是去年秋天剛從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調任的,估計不會追究其連帶責任。

●政治新星 仕途遭打擊

但省長李克強,原接手宋德福擔任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兩年前到河南任省長。作爲新興的團系政治新星,其仕途原不可限量。李克強與共青團淵源深,自八二年二十七歲起獲胡耀邦、胡啓立栽培,得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組織部先後部長喬石、尉健行扶持,先後在王兆國、胡錦濤、宋德福手下任團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書記、還當過學聯主席、青聯副主席,在團系經過「三胡」扶助、任職團中央長達十六年,這是他很特別之處。

李克強是首位也是唯一具博士學位的省長,雖然得的是土博士,可也是來自名牌大學(北大經濟學系)。信報去年9月曾經傳言,四十五歲的李克強,在2002年中共十六大後可能進入中央書記處甚至政治局。

怎奈中原腹地的河南省,經濟實力不足,煤炭等傳統企業連連虧損,且事故頻傳,要做出顯赫政績,已有相當難度。而今連出重大事故,李克強仕途大受打擊。有消息稱,其本人已經向中央高層提出辭職。究竟結局如何,近期內將會公諸於衆。

●地方官須爲重大事故承擔責任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以來,國務院建立重大事故問責制,相繼組織了四起重大事故調查組,處理了3.24江西萍鄉煙花爆竹和上栗縣爆炸、6.22武漢空難、9.27貴州水城礦務局木沖溝煤礦瓦斯煤塵爆炸、11.24山東省煙臺海難。其中,對煙臺海難事故的處分最重,責任追究了四位省部級幹部,包括交通部部長和主管副部長、山東省省長和主管副省長,都受到行政紀律處分。

中共高層紀檢官員指出,出了這麼大的事故,造成這麼大的生命、財產損失,社會影響這麼大,爲官一任,就要承擔責任,即使不是直接責任,也要承擔領導責任,有權力就有責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員張成福認爲,建立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官員起碼要承擔以下責任:

1.政治責任。要求政府機關和公職人員對國家、人民、公共利益負責。2.法律責任。「治國者先受治於法」是法治政治的核心。3.行政責任。政府官員應當在法定權限範圍內活動,不能濫用職權。4.道義責任。主要指官員的倫理自覺性,引咎辭職是官員承擔行政責任的必然形式。

摘自(大紀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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