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豆腐作坊用漂白劑作豆腐
 
2001年1月2日發表
 
【人民報訊】焦作市解放區衛生局從2000年12月25日起,連續幾天對轄區內豆腐作坊進行拉網式專項檢查,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全市23家豆腐生產作坊中,結果竟有15家各種條件不合格。而且,其衛生狀況令人大吃一驚。檢查組當即對這15家豆腐作坊作出停業整頓的處罰。

檢查中發現,被抽查的絕大多數豆腐生產作坊在城鄉接合部租用民房,生產豆腐的簡易棚大多與周圍居民的豬圈、垃圾堆相鄰,而從業人員多數爲外地農民,他們文化程度普遍較低,衛生意識較差。

在這裏,生產設備都簡陋原始,多爲人工操作,且無防風、防塵設施。爲了節約房租,有的豆腐加工人員就住在工作間。

更有甚者,許多作坊主爲了使豆腐看上去白嫩細膩,上市賣得快,竟然在生產過程中加入國家早已明令禁止的漂白劑(甲醛次硫酸氫納)。據醫務工作者介紹,常食含有這種漂白劑(甲醛次硫酸氫納)的豆製品,將對人體產生毒害。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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