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法轮功支持者为“忍无可忍”出谋献策
 
2001年1月11日发表
 
【人民报讯】自法轮功创始人发表“忍无可忍”的文章后,法轮功弟子们终于意识到,对中共邪恶势力的容忍,其实是对真善忍的亵渎。但如何具体行动,如何落实“忍无可忍”呢?我们提出几个具体方案,供法轮功弟子们参考

  1,充分利用中国现有之法律途径----举报贪污

  中国当局目前正在开展几项运动,意欲加强其地位。包括反贪污、反黑社会运动等。

  中国法轮功弟子,应该加强情报搜集工作。对那些应该重点打击的对象,比如山东潍坊市的主要官员、公安局负责人,以及具体执行人员,加强搜集其贪污腐败的资料。

  中国目前贪污横行,九成以上官员有各种程度不同的贪污、腐败行为。故搜集有关情况应该并不困难。在搜集到具体情况后,应该以匿名方式,寄往上级政府的反贪污部门,以及党内的纪律检查部门。

  除了官员本身之外,其亲属、子女的情况,亦应该在调查之列。有关人士消费或者生活与收入不符的具体细节,也应该在搜集之列。中国目前即将启动“自证无罪”的反贪污程序,一旦官员生活、消费、开支与收入不符合,即将被列入官方调查,需要自己证明收入来源。

  中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一旦当局把法轮功作为政治敌人对待后,凡涉及到法轮功的贪污腐败问题,都将被掩盖。因此报送法律部门、反贪污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的资料中,不应该包含有针对法轮功弟子的问题,如对法轮功没有收条的罚款,没有法律程序的抄家,抢掠等等,以免有关人等反而被实施特别措施保护起来。

  2,海外起诉对象,应该包括低层执行官员

  在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件,和六四事件有很大不同。因为迫害法轮功,是迫害国内平民百姓,是典型的侵害人权事件,而六四事件,无论国内外,都将之定位为“政治事件”,故在国际法庭之上,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起诉,将有更大的正义性和可行性。

  法轮功学员,应该搜集地方具体官员的恶行,事无巨细,时间、地点、受害对象,施害人职位、身份资料细节等等,都应该在搜集之列。这方面亦应该向海外法律专家请教,以确定所搜集资料的重点。

  包括应该为事件负责的上级官员,如山东省负责法轮功的具体官员,如潍坊地方的具体负责官员,一旦他们离开中国,前往海外旅游、公干、经商等等,可考虑在该法律系统内施加起诉。一旦法律程序启动,无论成功与否,对中国的恶官们都将是当头一棒。

  在海外启动法律程序,证据搜集应该非常留意。因为海外法庭运作,证据要求相当严格。国内受害人,也应该保留受害证据,日后无论国内外进行法律程序都有极大作用。

  尤其目前中国如临破将沉的大船,人人谋求退路,主要出路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断其退路,对中国恶官将有戒惧作用。

  与之配合,法轮功应该考虑成立情报汇集和研究中心,将搜集得来之情况,汇总后加以研究。寻找出最适合的重点打击对象,重拳出击,以求雷霆声势。

  海外运作,因为涉及多方协作,需防情报泄漏和中共假情报,这点尤为重要。

  3,国内法轮功弟子说明真相的对策

  中国国内法轮功学员的说明真相活动,令人钦佩。但在中共严查下,损失相当惨重,有如下意见作为参考。

  活动应该分层次:1,从电脑网络下载文章者;2,中间协调者;3,最后印制、散发资料者,各层应该有所分隔。

  协调者负责散发资料人士的安排,但不宜直接和散发资料人士接触,只需要名单地址便可。这类人事资料,可交由下载文件人士,直接邮寄,不落或另落地址。

  印制资料者,尽量购置廉价产品,如电动打印机器,直接打在蜡纸上,进行手工油印。一旦查获,损失较小。如果购置复印设备或者电脑设备,被发现后损失较大。(寄自英国,作者不详)

摘自(大参考)(http://renminbao.com)

 
分享:
 
人气:10,509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给予打赏。让我们一起打拼未来!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