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害」了兩個主任
 
2000年9月9日發表
 
【人民報訊】南京棲霞區教委主任邵立成爲讓母親安度晚年,侵吞公款40萬元購置一套商品房,而爲報答邵立成知遇之恩,具體操辦此事的棲霞區教委副主任程紹奎一同落水。8月31日至9月7日,棲霞區法院兩次開庭審理了此案。

  邵立成不到40歲就當上了棲霞區教委主任。工作上雖順心,但心中仍想着一件事,這就是讓母親住上寬敞房子安度晚年。程紹奎46歲時被邵提拔爲區教委主任助理,後又被任命爲副主任。爲報知遇之恩,程找到邵,兩人幾經商議之後,邵決定將母親住房的事全權讓程辦理。

  1997年,區教委與邁豪實業總公司聯合建設「教工新村」,程紹奎找到「邁豪」總經理萬勇,提出幫邵主任要套房子。最終選中了王府大街的一套價值57萬的房子。1998的11月4日,程從「邁豪」控股的中外合資南京江臺建設有限公司取來支票,填上57萬元,買下房子。同月13日,程將萬勇擬好的增撥40萬元「教工新村」水電增容費的報告讓邵簽字。還有17萬元的差價。程找熟人開了張假材料費收據給萬勇先做賬。今年4月,有關部門因工作需要,免去萬勇職務。在6月份對其進行離任審計時,發現「江臺」公司有一筆57萬元的賬目不規範,衝賬的僅是一張街頭隨便就能買到的普通收據。一起有預謀並共同策劃的鉅額貪污案,終於被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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