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章学兵炸公安局被判15年

【人民报讯】据长江日报9月28日消息:震惊全国的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章学兵近日出庭受审。东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爆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章学兵有期徒刑15年。

  章学兵,现年31岁,谷城县人。去年3月,章从其父亲保管的爆炸物品中窃取雷管265枚、炸药1883.4克、导火索若干,储存于家中。今年4月上旬,章学兵自称“三K党”,多次在襄樊市城区用电话对荆门市某公司总经理王某进行敲诈,索要现金18万元人民币,并以绑架其家人、制造爆炸相威胁。

  4月15日晚10时许,章学兵为震摄王某,携带自制炸药包窜至荆门市公安局院内实施爆炸,使4辆警车及部分房屋被损。次日凌晨,章再次打电话给王某,并以自己敢炸公安局为例相威胁,并将勒索金提高到54万元。挂电话后不久,章即被警方擒获。(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9/29/3721.html
 
文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