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如破竹」與依法行政
 
徐雪瑩
 
2000年9月24日發表
 
【人民報訊】如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作爲我們的治國方略正式載入憲法,媒體上有關法治的言論不絕於耳。這固然是一種進步,表明我們對建設法治社會的需要已十分迫切。然而,需要警惕的是,許多時候我們一邊高歌法治,一邊卻在行動上背離法治的原則而習以爲常。  

有此感悟是因爲近來聽到一種謀求「勢如破竹」的論調。所謂謀求「勢如破竹」,也就是謀求領導批示,解決問題到上面尋出路。不管用意何在,這種思想卻反映了一種普遍的現實——凡事不是謀求於依法行事,而是求助於權力(當然是越高越好)。我們常見許多平民百姓遭受了不白之冤之後,多方奔走呼號卻四處碰壁。後來僥倖驚動了某位領導,獲得了一紙批示後立馬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這些事實的確證明了領導指示的威力與高效。媒體上的此類新聞越來越多,使我們快要以爲尋求領導批示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或惟一途徑。然而,前景真的令人樂觀嗎?我看未必。假如沒有領導的「高度重視」,那麼後果實在不堪設想。而且,領導畢竟精力有限,也存在人性的弱點,不可能時時公正智慧。  

辦事靠權力開道方能通行無阻,往往意味着社會弱勢羣體辦事的艱辛與難行。近日《中國青年報》披露了這樣一件事:浙江玉環縣一農民向村裏承包了爲期30年的300畝荒山,由於缺少資金求助於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希望鎮裏扶持或貸款3萬元,副鎮長表示「去看一看再說,但現在沒空」。可這一看就是將近一年,從去年7月至今年5月,這位農民和妻子奔走了八十餘趟都沒有「請」動他,而副鎮長大人推脫的理由竟是冬天太冷夏天太熱。直到今年5月下旬縣有關領導去過之後他才大駕光臨,看過之後還埋怨說:「菜種那麼高,哪位領導上得去?」,3萬元扶持金仍不見蹤影。這樣的事例儘管過於極端,但類似的例子在生活中並不少見。出現這樣「個案」的背景是社會法律缺席、政府機構的嚴重失職。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把希望寄託到領導身上,結局只能是越來越多的此類事件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斷地重複。  

另外,有了權力就能「勢如破竹」,這是極爲可怕的。這是人治最典型的體現。當前,制約法治建設的最大障礙就是權力過於集中而且不能得到有效的約束。王虎林、成克傑等反面教材都給我們提供了深刻的教訓。王虎林,這位山西長治縣的縣委書記在知道自己「將要離任」之後,短短的兩個月時間就批發了420頂官帽子。司機當縣委辦公室副主任,會計當法院副院長都不是什麼新鮮事。成克傑斂財數千萬,他的「生財之道」無非是濫用權力亂打招呼。他的一個招呼就能使大量國有資產落入不法商人手裏,同時爲他換來滾滾財源。按常理,幹部的提拔、物資的調配等重大事項的決定本來都有一套嚴密的制度,不能任人隨心所欲,可在「勢如破竹」的權力面前,這些統統變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這樣的「勢如破竹」,要它作甚。  

做事能夠「勢如破竹」自然極爲暢快,但其指向卻與法治南轅北轍。在「勢如破竹」的背後,往往是行政機關的行爲失職與越權並存。在法治進程中當務之急恰恰是需要遏制「勢如破竹」般的行爲,使行政機關在法律的軌道上履行職責,辦事權限和辦事程序完全合法。惟有如此,才能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使每個公民沐浴在法治的陽光之下,我們的國家也因此才能走向文明與進步。

摘自《法制日報》(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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