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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李白墓园遭当地政府“铜臭”污染

【人民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导,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境内的青山脚下,是我国唐代诗人李白的墓园。青山之间,还有新石器时代的郑家遗址、晋代墓群遗址、大型摩崖石刻、谢公祠等十多处名胜古迹。

  但记者采访发现,有人竟然利用李白的影响,公开打出“随诗仙同醉,与青山共眠”的商业招牌,在青山李白墓园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大肆建造公墓,将原本优雅的名胜古迹弄得乌烟瘴气,染上了刺鼻的铜臭味。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马鞍山市政协会议上,数十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们向大会提交了题为《青山景区内必须停止公墓建设》的提案。据委员们现场调查发现,位于当涂县青山西麓的青山墓区,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一为经营性公墓,隶属青山林场;一为公益性公墓,隶属太白乡,由青山林场代管。两大公墓连成一片,距李白墓园仅几百米,游人从当涂县往青山而来,远远即可望见苍白一片的公墓墓碑群,异常扎眼。

  据记者调查,1997年初,当涂县太平公墓管理所向县民政局打报告要笤錾杼焦骨嗌侥骨M?月8日,当涂县民政局下文批复,同意增设,并规定其性质为经营性公墓,由青山林场负责筹建经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在省一级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青山墓区在得到县民政局批复后,青山林场理应继续向马鞍山市民政局、安徽省民政厅逐级上报,履行批准手续后方能开始筹建,否则就是非法。但实际情况是,在得到县民政局的批准之后,青山林场随即开始了大规模的规划,墓区总容量确定为1.6万个墓穴,目前已售出400多个,每个墓穴平均售价高达2000元。对此违法之举,主管公墓建设审批的县民政局并未制止。

  盯上李诗仙的事情还没有完。1999年5月,为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减少土地占用和森林火灾,当涂县要求每个乡必须集中建一座公益性公墓,结果太白乡也将公墓的地址选在了青山脚下这块有“诗仙”相伴的重点风景名胜区内,显然有悖于这一公益性事业的初衷。

  据了解,政协委员们的提案上交后,得到了马鞍山市民政局的重视。该局在提案的复文中明确指出:青山墓区建在风景名胜文化保护区内,既违背国务院规定,又不符合民政部精神,属非法公墓。安徽省民政厅和马鞍山市、当涂县政府部门在获悉此事后,也多次明令取缔太平青山墓区。安徽省民政厅领导在公墓建设检查中严厉批评了当涂县有关部门的违规行为,要求坚决取缔。

  但马鞍山市及当涂县政协联合组织部门委员和有关部门在日前赴实地进行了又一次视察,发现情况依然如故。作为青山林场主管部门的当涂县农林局在表示坚决执行关于取缔青山公墓的决定的同时,却反映近300人的青山林场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比较困难,建设公墓投入的巨额资金目前尚未全部收回。更令人担忧的是,当涂县政府虽明文取缔青山经营性公墓,但却未对选址不当的青山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作出相应的决定,形成一停一建的混乱局面。(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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