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原市长一审被判无期
 
2000年9月21日发表
 
【人民报讯】浙江省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受贿案,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周建国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1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计人民币84.3万元、美金2000元。

据检察日报报道,周建国于1998年5月至1999年3月间,利用担任浙江省温岭市市长的职务之便,为温岭东海集团(1998年8月变更为浙江东海集团)下属温岭现代实业有限公司兴办“金属钯”企业时,在税收、环保等方面予以牵头或协调,先后4次收受该集团总经理王秀方所送的人民币共计35万元。

在此之前,周建国还利用担任浙江省台州市财税局局长职务之便,为区内部分企业提供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先后收受台州市金球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总经理贿送人民币49.3万元、美元2000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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