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法不是法岂能遵守
 
孔雪怡
 
2000年8月25日发表
 
【人民报电】苹果日报专访: 在入境处纵火事件之后,有舆论认为一直支持声称拥有居港权人士的甘浩望神父,应该「收手」,并要求他们面对现实,因为人大释法之后,法律已对居港权争取者下了逐客令。

所谓「恶法也是法」,有论者认为甘神父应该劝导争取居港权的人士,遵守香港法律,回乡循序申请来港。不过,甘神父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恶法不是法,如果明知是恶法也愿遵守,道德上与宗教上,也是犯罪了。」

所谓法治站不住脚

他认为人大释法后,有关居留权的法例本身不是法例,法庭已失去独立性,这种「法治」本身已经站不住脚。以追求公义的原则,争取政府承认港人内地子女的居留权,没有错误。

习惯了向现实低头的香港人,可能会对甘神父的坚持原则不以为然。回想在整个居港权争议,政府不断放风,容让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港人内地子女,来港生活,会影响香港经济,甚至治安也受影响。入境处纵火事件,更强化了政府所散播的忧虑。在这种情形下,寻求人大释法令香港幸免于难,似是放弃法治原则的最佳借口。

释法之后的政府与港人,刻意「忘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以「法治」为名,要求本已是「港人」的港人内地子女返回内地。只 眼正义原则的甘神父,才不能屈于港府制造出来的「现实」。他说,「他们不是『争取居港权人士』,他们根本是香港人。」
这种坚持,是否令争取居权者产生错误的期盼?甘神父指出,争取正确的权利,不是奢望。在本周二与保安局会面之后,甘神父说,「我第一次见叶刘淑仪,是一九八六年二月,就水上新娘事件谈判,最后,十四人也能返回香港,其后为一千多名无证妈妈争取居留权,事情也能解决。」所以他认为,今次的抗争,还是有机会胜利。
「其实,董建华、叶刘淑仪、陈方安生等等,不肯与我们会面,是逃避现实,不肯安置早已来港的数千名港人内地子女。」他认为,周二与入境处官员的会面,是好的开始。

甘神父说:既然与政府的对话总算开始了,如果真想解决问题,「遣返未经向政府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绝对不是办法,因为这样,会激起对抗。」

一年多以来,甘神父对争居权者的支持,一直得到天主教香港教区的认可。据悉,政府在回归之后,本来对于「洋教」天主教,已有疏远之意,由于居港权事件,港府与天主教会的关系,更为紧张,认为教会让外国神父搞乱香港。

甘神父指出,「我们(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在十六年前,已开始争取家庭团聚,香港回归前后都是一样。」甘神父引述教会看法,认为家庭团聚是人权,今日谴责入境处纵火事件是暴力行为,政府却不见自己迫使多个家庭,分隔两地的暴力。

教会应作社会良心

他认为,宣讲人权与正义,就要面对后果。教会因此而落得不能开设新学校、没有钱,都没问题。「马克思当年引用费尔巴哈的讲法,认为教会是『人民的鸦片』,因为当时的教会教导信徒不问世事,不争取权益。」甘神父指出,马克思的批评没错。

「香港的政府只考虑一部份人的利益,但教会应该与贫穷、卑微的人同行,作社会的良心。」虽然面对责难,甘神父仍乐观:「还有很多人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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