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安分局民警受巨贿私放罪犯
 
2000年12月22日发表
 
【人民报讯】北京消息 北京某公安分局民警靳建明收受巨额贿赂私放罪犯,近日被法院 判刑18年。

  1990年12月,宋杰因犯诈骗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新疆劳改 场所服刑。1994年2月,宋杰从服刑场所脱逃回京,住在其姐宋如敏家。1 998年6月11日,宋杰因吸毒被北京某公安分局抓获。该分局预审员靳建明 在承办此案过程中,应宋的姐姐宋如敏请托,收受巨额贿赂,指使他人假冒新疆 劳改农场人员,以将宋杰带回新疆处理为由,将宋杰私自释放。去年11月8日 ,宋杰在北京贩毒被查获。公安机关发现徇私枉法犯罪线索后迅速移送市检二分 院。二分院法纪检察工作人员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三上新疆,终于敲定了 这起涉及受贿、私放在押人员,窝藏、行贿重大案件。近日,法院以靳建明犯受 贿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宋如敏犯窝藏罪、行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8年。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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