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与年龄 -- 贪官倒霉的三大坎儿
 
2000年12月12日发表
 
【人民报12日讯】大纪元11日讯,人的许多功能都与年龄有关,比如体力、智力、创造力、理解力、记忆力、食欲等,但惟独贪欲与年龄无关,而由贪欲导致的腐败也与年龄无关。虽然确实有几个出贪官最多的高峰值的年龄段,即所谓「59岁现象」、「39岁现象」,以及最新浮出水面的「26岁现象」,其实都与生理年龄无关,而与他们所掌握的权力大小时间长短有关,与制约制衡制度的宽严有关,但观察家认为,最重要的,是与社会整体道德衡量标准相关,人类道德水平的整体下滑才造成了如今人的贪欲横生。

也因为人的贪欲,所以我们既能看到六七十岁大半截埋土里的白发老翁仍活到老、贪到老,也能看到初出茅庐如日东升的后生小子贪起钱来魄力惊人。

北京青年报报道,「59岁现象」之所以成为现象,一大原因是因为现行退休年龄定在60岁,再有一年就要下来了,此时不捞,一旦与权力脱钩,便再无机会。所以,许多平时尚能自持的官员,到了这一年也禁不住伸出手来。

「39岁现象」,还是和权力有关。按现行干部年轻化的规定,39岁这个年龄是个节骨眼,能提拔上去的,以后还会大有可为,提不上去的,这一辈子也可能就到此为止了。那么既然升官无望,仕途到头,何不堤内损失堤外补,把权力用足,大捞一把,好好享受人生?

新近涌现出的「26岁现象」,虽让人吃惊,但也不算有多意外。来自北京的信息表明,近3年来,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查处不满30岁的犯罪嫌疑人19人,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总数的17.6%,案犯平均年龄只有25.6岁,年龄最小的仅有19岁。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今年查处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中,30岁左右的有54人,占25.5%,与去年同时期相比有明显上升。腐败的「年轻化」,原因就在于26岁到30岁之间,正好有一批年轻人逐渐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小头头,开始接触大量钱财,手里有了一定的权力,而他们蓄积已久的贪欲,就在这时有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

与「59现象」、「39现象」相比,「26现象」有其鲜明的特点:如果说前者走上贪渎之路还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那么后者几乎无须铺垫,不经预热,一步到位;如果前者捞起来还有些瞻前顾后,战战兢兢,显得「魄力」不足,那么后者则似乎毫无顾忌,极度疯狂贪婪,能捞多少是多少;如果前者还把赃款黑钱掖掖塞塞,东躲西藏,装穷不露,那么后者是穷奢极欲,拼命挥霍,哪管他「死后洪水滔天」;如果说前者还有些功劳、苦劳的老本可吃,后者却一上手就狠贪猛捞。所以,尽管所有的贪官都不是好东西,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26现象」比「59现象」、「39现象」更可怕也更令人担忧。

从「59现象」到「39现象」再到「26现象」,都无非是在权力交接更换的关节点,使官员的贪欲受到格外的刺激和放纵罢了。可以这样说,只要手中有权,又无人监督,纪律松弛,又漏洞百出,那么,不论在哪个年龄段都会有成批贪官涌现。反之,如果制度严密,监督有效,权力受到制约,「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哪个年龄段的官员想当贪官都不易。所以,欲制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靠教育,靠个人觉悟,更要靠全方位的监督,靠对权力的制衡制约,在这种氛围中,即使官员明天要退了,今天也不敢滥用职权;即使升官无望了,也不敢靠权力发财;至于刚当上几天官的毛头小子,只有好好干活的份,哪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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