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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到如此地步 遠華案殺一個非江澤民莫屬

【人民報8日訊】廈門遠華走私案首批案犯的一審已經結束,判決將於今天在廈門、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五地同時開庭宣布。據悉,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等十人將被判處死刑。第二批包括廈門市副市長趙克明、蘇水利等在內的五十名涉案官員將於下週內開審。

據星島日報8日報導,對藍甫、楊前線、莊如順三人的死刑判決,是中央政治局在聽取了高級人民法院遠華案審判領導小組一審情況匯報後,開會決定處以死刑。其中,藍甫利用職權多次收受賄賂逾五百多萬元,以及居然在案發後私自逃出境外,企圖逃避審查,造成極壞影響。同時作為主管公安、外事、政法的副市長,居然執法犯法,為賴昌星走私犯罪張目助惡。江澤民明確作出指示:「遠華走私案達到如此地步,廈門市領導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一定要殺一個,否則不足平民憤。」

楊前線作為廈門海關關長,對遠華走私集團在廈門海關管轄範圍內走私超過八百億人民幣,即使楊前線沒有貪污受賄,也必須對這種重大走私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因此,楊前線不但收受賴昌星的一百七十多萬元財物,更為賴昌星走私大開方便之門。這次是必死無疑。如順作為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居然收受賴昌星等賄款賄物超過五十萬元以上,為賴昌星倒賣走私汽車,更為賴昌星這樣的重大罪犯通風報信,造成賴昌星出逃等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事情,不殺不能正警風。

此外,廈門海關一些收受賴昌星巨額賄款,直接為遠華走私案大開綠燈的處科級官員,也有幾個將被判處死刑。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土,做為遠華走私集團的主要成員,也將被判處死刑。

遠華走私案一審宣判將於今天在廈門、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五地同時舉行。各單位參加上次聽審人員和首批涉案犯人家屬和律師已接到開庭通知,準時於今天上午八點開庭。要求聽審人員不要對外隨便散布庭審中的情況,更不准將有關消息向境外媒體透露。境內媒體不准隨便對外發佈消息,該案的消息對外發佈,以新華社的電訊稿為準。該案的這次一審宣判,仍然不准地方媒體進入法庭內採訪,只準中央電視臺、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四家中央級媒體到審判現場採訪。(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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