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 多餘的人 時間 2000-11-27 16:19:40 
 
送交者: 賴昌星 於 November 25, 2000 07:02:57: 
1.賴昌星的朋友將在賴昌星在加拿大受審前日, 電告遠華專案組一些有關高層涉案證據.
2.如若加拿大判處賴昌星引渡回中國, 賴昌星的朋友將向媒體公佈一些事實.
3.如若最後一定引渡回中國, 賴昌星的朋友將向媒體公佈所有包括電話錄音, 錄像, 文件資料.
轉自27日「北大新青年」(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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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的聲明:    作者名 多餘的人 時間 2000-11-27 16:19:40  1.賴昌星的朋友將在賴昌星在加拿大受審前日, 電告遠華專案組一些有關高層涉案證據. 2.如若加拿大判處賴昌星引渡回中國, 賴昌星的朋友將向媒體公佈一些事實. 3.如若最後一定引渡回中國, 賴昌星的朋友將向媒體公佈所有包括電話錄音, 錄像, 文件資料. 轉自27日「北大新青年」(http://renminbao.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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