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窗:大走私必有大腐敗
 
2000年11月2日發表
 
【人民報訊】摘自南風窗2000年第11期,「走私走到盡頭」系列。《南風窗》爲中國最具有影響力的政經雜誌之一。

代表組織走私?

一位一線的海關緝私人員說,打私大會之前,最猖獗的走私可以用「大搖大擺」來形容,甚至明白告訴海關自己是什麼單位,要「給我面子」。自然,這都是些「特殊背景」的單位。

打私中有一個說法被頻頻提及:法人走私。粗略地說,這些法人是指某些特殊的單位而非個人。

中國外經貿大學走私問題專家王福明認爲,法人走私沒有後臺支持者不可能做到,海關也不可能不察覺。在行政權力插手經濟的情況下,大企業走私往往理直氣壯,覺得是爲地方經濟作貢獻。每個大企業後面都有盤根錯節的關係,已經不僅僅是一個企業那麼單純。這種「代表組織走私」的行爲20年來越來越厲害。

在海關查獲的走私案名單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個顯赫的單位名稱。以「中國」或以「××省」開頭的比比皆是。

在打私大會召開之前的1998年5、6月,僅廣州海關查獲的騙退稅案就涉及全國數省的55家外貿、工貿公司。當廣州海關人員和中央電視臺記者到廣東某進出口集團公司採訪時,出面接待的部門經理始終側偏着臉,拒絕答話和面對鏡頭,只是口裏不停地說:我們錯了,我們受罰還不行嗎?如果在電視上曝光,企業的臉面往那裏擺?企業還要不要生存?我們今年還要完成10%的出口創匯任務……

如果真的僅僅是爲了搞好企業、發展地方經濟,也許會有人對走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決不會直接參與、策劃、組織走私活動,甚至對抗和阻撓執法部門依法辦案。這些權勢人物甘冒風險,是因爲在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後,在每一單大走私中都有他們毫不含糊的個人利益。

「一條龍」腐敗

打擊走私和腐敗,海關等執法部門被放到了風口浪尖上。在打私中披露出來的執法腐敗、官員紛紛落馬現象讓人覺得,執法腐敗似乎是走私蔓延的要害。

所謂走私,主要包括逃避海關監管而把貨物進出境的行爲。海關是查禁走私的國家主管部門,角色的重要不言自明。打擊走私中的腐敗自然要打擊海關中的腐敗。新成立的緝私警察主要是同走私犯罪分子作鬥爭,這些犯罪分子有的就是海關隊伍內部的蛀蟲和敗類。

不過,平心而論,海關雖然把守着最重要的關口,但在大的走私鏈中它的分量又有多重?

湛江走私大案、廈門走私大案已清楚表明,「一條龍」走私的背後必定是「一條龍」腐敗。走私分子以屢試不爽的財色兩招往往將當地黨政軍首腦「通吃」,大型走私集團「手眼通天」並不是什麼祕密。湛江大案中被查處的公務員有200多人,廈門大案涉案的公務員據說近千人。

「遠華案」的要角之一、擁有全國政協委員頭銜的某港商就專門在北京有一座豪華別墅,常在北京居住,出手大方,專走上層路線,與各要害部門都維持着良好的關係。在他的關係網的設計中,海關是必不可少的一環,但還遠不是最重要的一環。□

附: 海關廉政之術

海關總署署長錢冠林已經誓言,再用兩年左右時間將海關脫胎換骨。今年4月開始,海關搞了一次爲期3個月的以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整頓清理執法腐敗爲主要內容的專項治理工作,力圖樹立海關的勤政廉政形象。其招數有——

專項治理的重點,是堅決糾正6種行爲,即:

接受海關工作對象宴請、境內外旅遊和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的行爲;

收受「紅包」、「禮金」、「禮品」,向企業報銷私人費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各種經濟資助的行爲;

向工作對象借用交通工具和通訊器材的行爲;

各級海關官員的配偶和子女在其所在關區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的行爲;

因熟人、名人、有特殊背景的人而不嚴格執法的行爲;

對工作對象刁難卡壓、無故拖延、弄權勒索的行爲。

客觀地說,這些都只屬於反腐的「常規武器」。

下一步,全國海關全力推行通關作業改革,將風險布控、審單作業、實際監管、職能管理、執法監督等五權分離,可以預見,從機制上反腐,也許會「柳暗花明」。(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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