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举笔维艰的大陆记者扼腕长叹
 
梁新
 
2000年10月8日发表
 
【人民报讯】 今天我看到光华日报记者10月8日的一篇报导,题为“贪污背后的欢场小鱼儿”,现将全文抄录如下:

在21世纪的今天,女性已经拥有绝对的自主权,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然而可悲的是还有许多的莺莺燕燕摆脱不了命运的主宰,被人所支配,红尘泪悲剧一出一出的上演。

她们坎坷曲折的故事,开场白多是嫁错郎、遇姑爷仔或误交男友,遇人不淑的被推落火炕,古代的卖身葬父故事已不在今时上演、为养活父母弟妹而无奈过着迎送生涯欢场孝女已少见。

警方的扫黄先锋队,直捣艳窟行动中,有所斩获的将一批面对镜头披头散发,躲躲藏藏的欢场女子带走,从她们的举止与神情中,不难发现她们因为自己进行不道德交易被逮捕是多么的无地自容,唯恐真面目一旦见报家人的颜面尽失,她们蒙受的精神压力与创伤相信是局外人难以理解的。

其实,她们只是淫媒的摇钱树,扫黄队要逮捕的该是幕后主使的淫头子,而不是把几个可怜的妓女逮捕,然后控上庭罚款了事,这完全援救不了身陷淫窟的妓女,也根除不尽这些不道德的交易。

警方一直以来扫不尽,无法将不道德的淫业连根拔起,淫头子还是放胆的艳旗高帜进行不法的勾当,肯定的这又关系到贪污问题,相信许多淫头子都有寻求庇护,执法者如果受不住这些黑钱的诱惑,在执行任务时,故意抓小鱼、放大鱼,那艳旗何时才能在风花雪月的世界中降落呢?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整顿社会风气,政府首要的是消除贪污罪行,伤风败俗的大鱼没有人包庇才能浮出水面,被放逐到人烟稀少的小岛,免得再污染整个社会风气。

吉打宗教局事务委员会主席法西尔韩那菲行政议员为首的吉打州宗教局扫黄队伍昨日直捣一所淫窟,功败垂成的是大鱼已经被大批人马惊动游走,两名逃脱不及,马来少妇当场被逮捕,扫黄队与传媒聆听少妇细诉辛酸史,将她悲泣交加的故事加以报导,以作为其他人的借镜。

法外有情,扫黄队非常同情她的遭遇,除了规劝她不要再从事不道德交易之外,还答应尽力协助她解决觅职的问题。

宗教局扫黄队的这次行动大鱼虽侥幸的逃脱,但是,他们总算有援救到小鱼,总好过抓到之后只是罚款了事,既抓不到大鱼,还把小鱼送回大鱼的嘴中。

扫黄行动不该沦为一个形式而已,执法单位应该做到的是揪出淫头子之外,须设法感化、援助、解救堕入淫窟的风尘女子,不要让她们再成为贪污背后的代罪羔羊。

在我们这个没人饿死街头、路无冻尸骨,三餐温饱绝对无问题,觅职并不难的法治社会中,相信青楼女子如果有心要翻身从良,回头不会太难吧!

文章到此结束了。关于中国大陆被迫卖淫的真实故事,读者们看得太多了,中国特色的妓院先是官办的,再是警办的,最后才轮到民办的。记者们敢评论吗?不行,下笔之前不由得不想家里老人有病需要钱、孩子上学急等钱、锅里没米下锅也要钱,文字狱的先例更令人心惊肉跳,罢了罢了,在大陆要想讲真话就不能生存下去,记者的命运如同自己的文章中所说:“摆脱不了命运的主宰,被人所支配”。

可怜的记者为了能在窒息的政治空气中生存,不敢抨击大陆的现状,不敢揭露任何一个具体实例,因为他不知这个淫窝的窝主有什么背景,有什么后台。揭露黑暗遭黑枪黑刀暗算以致丧命的已经不计其数了。真难为他挖空心思、舍近求远地在文章中举了一个吉打州宗教局扫黄队逮捕马来少妇捣黄的例子,其用心之良苦不禁令人扼腕长叹。

如果我是这位记者,我不会把最后那段写上,一来文章到上一段恰到好处,二来不写这最后一段也不会失业。因为大陆不是“没人饿死街头、路无冻尸骨,三餐温饱绝对无问题,觅职并不难的法治社会”,谁不知道多少人不但饿死街头、路有冻尸骨,三餐温饱绝对有问题,下岗职工,遭迫害农民,上吊自杀、跳楼自杀、煤气自杀、全家自杀、工人暴动拆轨、儿童卖血上学……。有这么多贪官污吏用人民的血汗钱去嫖妓,“青楼女子如果有心要翻身从良”回头也难。

这样的国家是法治国家吗?这样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吗?如果是法治国家就不会江泽民要花巨款买专机就买专机,修建大剧院就修建大剧院,先在外国发表言论说法轮功是“邪教”而后再立法。哪个法治国家的领袖敢这么做?只有无法无天的人治国家的独裁领袖才会这样做。

我真诚地希望所有的记者们为人民表达心声而不是堕为独裁者的御用工具而遭到人民的唾骂。从人民中走来,就要为人民说话,根扎在人民之中,才会根深叶茂、生机勃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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