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醉死歌舞厅 亲属逼死老板娘
 
2000年10月5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新华网昆明10月4日电 记者日前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获悉:昭通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近日严肃查处了该区所属永善县一起领导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造成该县乡镇企业局局长醉死在歌舞厅,死者亲属逼死歌舞厅老板娘的严重违纪事件,9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7月11日中午,永善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杜明祥用公款在永善县城一饭店邀请当地领导干部13人吃饭,席间,众人喝下5瓶白酒。当日下午6时,永善县经贸委主任、盐务办主任辛永富用公款请客。码口乡党委书记汤华明、团结乡党委书记肖德祥、墨翰乡党委书记赖长友、计生委主任陈国庆、乡镇企业局局长杜明祥、教师进修学校校长马吉友、糖业烟酒公司经理杨平、建筑建材公司经理骆华等一行9人纷纷赴宴,酒足饭饱后,辛永富、骆华、肖德祥、赖长友、马吉友、陈国庆6人来到县城一家名为“杏花村” 的大酒店唱歌,并“点”了6个小姐陪唱。这时杜明祥因酒醉已处于半昏迷状态,躺在办公室,辛永富等人叫车把杜明祥“搬运”到酒店,并叫了一个小姐前来服侍杜明祥。不久,杜明祥开始呕吐,小姐把这一情况告诉了辛永富等人,但辛等不以为然。当晚10时,除杜明祥外,辛永富等人先后离开了酒店。12日凌晨6时左右,酒店小姐到杜的房间,发现杜明祥已死在沙发上。酒店老板娘吴利春忙向 “110”报警。经法医鉴定,结论为饮酒过量导致胃大面积出血死亡。

  杜明祥死后,他的妻子及亲属等先后多次赶到“杏花村”大酒店,提出要8万元钱了断此事,酒店老板王银松坚决不答应。12日晚8时许,杜的家属又提出酒店垫付安葬费,经县民宗局局长杨洪宝、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家样等人做工作,王银松被迫答应垫付安葬费,随后即将欠条7000元和现金3000元交给县公安局的龙明成和刘贤勋,杜家方才答应把尸体移走。这时,由于无处摆设灵堂,杜明祥的兄弟杜明宽说不准抬,要等四川的家族过来。晚10时40分,杜家在四川省雷波县乌脚乡的亲戚近40人冲进了“杏花村”大酒店。13日凌晨1时,杜明祥的亲戚情绪激动,跑进厨房拿东西吃,去舞厅拿啤酒喝,并砸烂了舞厅的桌子、凳子、沙发、壁灯等,其中有7、8个人抬着杜的尸体往酒店大厅里冲,尸体被抬进大厅,摆放在大厅的沙发上。面对这一切,“杏花村”大酒店的老板娘吴利春又惊又怕,13日凌晨2时30分,她在酒店内喝下大量敌敌畏自杀,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事发生以后,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日前,中共昭通地区纪委、昭通地区监察局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用公款吃喝玩乐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经贸委主任辛永富留党察看一年、 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县糖业公司经理杨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乡党委书记汤华明、肖德祥、赖长友、县计生委主任陈国庆、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马吉友党内警告处分。此外,给予因杜明祥醉死后,其亲属停尸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永善县务基乡乡长卢发富留党察看二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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