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鄭依清被殺案內幕看中國司法的悲哀
 
2000年10月19日發表
 
【人民報訊】十八日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披露了一年多前,福州市財委保衛處長鄭依清在暗查一起私宰生豬案時,被十餘名歹徒圍毆重傷後死亡的事件及案發後的種種怪像。節目的播出,彷彿一個巨雷在榕城的上空炸響,立刻引起了福州市民的強烈反響。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初,林芳弟、鄭依習、劉用鶯等人合股在福州倉山螺洲鎮一柑橘園內私設生豬屠宰場,僱用了胡先勝等人屠宰生豬。二十七日晚,福州市財委保衛處長鄭依清隨舉報人前往生豬私宰窩點暗查踩點時,由於市財委幹部陳若忠(已判刑)的通風報信,致使鄭依清等二人在接近「窩點」時,遭到林芳弟、胡先勝等十餘名手持棍棒、磚頭的私宰者伏擊。圍毆中,鄭依清當場被打得顱腦出血不省人事,後雖經醫院搶救,但終因傷勢過重,在昏迷了百日後,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七日去世。

鄭依清案發後,引起中央及地方當局的廣泛關注,公安部將此案列爲督辦案件,國家內貿部授予鄭依清「執法衛士」稱號。而幾名案犯則在劉用鶯的資助和安排下逃匿。

鄭依清案發後,福州當地的不少媒體均對「執法衛士」鄭依清作了正面的報道,但對案件的偵破及背後的一些情況卻毫無報道。直到《焦點訪談》節目播出時,才揭開了廣大市民的重重疑惑。鄭依清的妻子在接受《焦點訪談》記者採訪時披露,到鄭依清去世三天後行將火化前,負責此案偵破工作的倉山區警方居然未對鄭依清之死作出法醫鑑定,直到她堅持不作出法醫鑑定就不火化,才補作了法醫鑑定。對此,倉山區刑警大隊長在回答中央電視臺記者的採訪提問時表示,是工作疏忽。但他亦承認法醫鑑定對案件的定性、定罪關係重大。當記者追問一些關鍵性問題時,這位刑警大隊長苦笑地表示:「這個問題我不好說。」由於案犯之一的劉用鶯是倉山區人大代表,根據有關規定,檢察機關逮捕人大代表之前,所在人大常委會必須作出暫停其人大代表資格的決定。然而,倉山區人大卻遲遲不作這個決定。而決定作出後,區檢察院又以接到的是口頭通知,非書面通知爲由而拖延執行逮捕。致使本案拖了一年多才開庭審理。對此,倉山區人大一位副主任在接受採訪時,一直底氣不足地以工作欠認真搪塞。劉用鶯被收審後不久,又被有關方面取保候審,跳出牢獄。直至今年五月,新任福州市委書記何立峯下令重新逮捕劉用鶯。誰知,第二天倉山警方竟找不到劉用鶯的蹤影了。今年六月七日,福州市檢察院就本案向市法院提起公訴,但涉案的十一名疑犯才抓到七人(其中包括一度失蹤的劉用鶯)。在昨晚的電視節目裏,觀衆都看到了這樣一個令人瞠目的鏡頭,在今年七月福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其他六名案犯都是戴着手銬進入法庭的,唯獨劉用鶯是大搖大擺地晃進來的。站在被告席上的劉用鶯竟然雙手叉腰,昂首挺胸突肚,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好像他不是在受審,卻像是在審訊別人。看到這一鏡頭的市民們都氣憤地問:劉用鶯爲何如此囂張?是誰在上頭罩着他?

《焦點訪談》節目主持人方宏進回答了觀衆的疑問:據說,劉用鶯有親屬在市裏任要職。採訪中,當《焦點訪談》的記者問倉山區檢察院起訴科一位女科長:「本案的主犯是誰?」女科長卻說:「沒有主犯。」緊接着,鏡頭切給了同案犯鄭依習:劉用鶯是私宰場的法人代表、佔百分之四十的大股東。案發當天就是劉用鶯接到趙若忠的通風報信,部署伏擊鄭依清的。至此,主謀、主犯是誰已再清楚不過,而檢察院的起訴科長竟公然咬牙說沒有主犯!倉山區公安局、檢察院、區人大的辦案人員都是如此態度,劉用鶯怎能不囂張?今年九月三十日,福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胡先勝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被告劉用鶯則被按犯有窩藏罪、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對此判決,《焦點訪談》主持人方宏進在節目最後道出了廣大觀衆的不滿:這樣一個事實清楚的案子,爲何在福州卻成了一個糊塗案?希望福州倉山區的公安局、檢察院和區人大的有關人士看了這期《焦點訪談》節目後,能摸摸自己的心口窩,看看良心還在不在!

通過鄭依清被殺案的全過程,我們看到了中國司法機構在處理案件及量刑上,不是以法律而是權勢爲準繩。其實這在過去的許多重大案件及事件上已得到充份的驗證,從而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這不能不是中國司法的悲哀。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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