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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死者怎暝目 --- 乘警刑讯逼供致人死判三缓四
 
2000年10月18日发表
 
【人民报讯】备受旅客关注的乘警敖志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昨天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公开审判。敖志刚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10日凌晨1时30分许,成都开往广州的375次列车运行至镇远────玉屏区间时,4号车厢旅客吕某向乘警姚某指认了一名行窃的男青年(身份不详),姚即将该男子抓获,并交给值乘该次列车的敖志刚处理。敖志刚在列车客运人员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带至餐车服务台,敖将车窗拉下至半开状态(列车沿途室外气温约4度─6度),并用手铐将嫌疑人双手反铐在车窗拉手上,使其双脚站立于窗下的凳上,随即开始审讯,由于嫌疑人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敖即用从嫌疑人包内搜出的铁钩抽击其小腿,继而到厨房拿来烧火用的铁钳,捅击其小腿,嫌疑人情绪激动,极力抗拒,致使审讯无法继续。凌晨5时许,敖志刚离开餐车,仍将嫌疑人反铐在车窗拉手上,准备在天亮后再处理,并到其他车厢巡视,嫌疑人无人看管。7时30分许,列车到达低庄车站,乘警长发现嫌疑人已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敖志刚向广铁检察院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敖志刚犯刑讯逼供罪、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敖志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敖志刚能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缓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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