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聲稱遠華走私犯殺無赦
 
2000年10月14日發表
 
【人民報訊】江澤民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六個常委在國慶假期中專門用了三個小時聽取廈門遠華走私案一審結果報告。江澤民指出,對這樣嚴重地違法犯罪團夥主犯,不殺不足以正法紀;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教訓幹部。對遠華走私案的一審判決將於下星期進行公開庭審宣判,藍甫、莊如順、賴昌星之弟賴昌土等十名案犯將被處以死刑。

星島日報10月15日報道,江澤民等七位政治局常委在國慶長假期間,特別安排了三個小時,聽取遠華走私案審判領導小組彙報該案的一審審理情況。七個政治局常委一起聽取單一刑案,這是中共建政以來的首次,表明中共高層對這件案件的高度重視。

江澤民還指示,有關部門要做好準備工作,在該案一審宣判之後,立即將有關案情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公佈,以教育廣大國家幹部和軍隊幹部,並向全國人民表示中共打擊走私犯罪和黨內腐敗現象的決心。

據悉,在遠華走私案開始審理之際,居然還有已退休的中共某元老出面找朱鎔基說情,說賴昌星曾捐過幾千萬給軍隊,對軍隊有過貢獻,希望能給予從寬處理。但是,該項要求爲朱鎔基嚴詞駁回。朱鎔基表示,賴昌星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是幾百個億,腐蝕了幾百名幹部,使不少國有企業倒閉,給國家造成巨大的危害,這種人殺十次都不算多。

在九月十三日遠華走私案開審以後,廈門、福州等地的法院陸續多次開庭,對案犯進行不公開審理。不少案犯在得知可能被處以極刑之後,都想方設法翻供。廈門市副市長藍甫表示,證供是在幾天幾夜不睡覺之後被逼承認的,因此有些供詞記不清楚。莊如順則多次強調,有不少證供「是在同志們多次幫助下」的結果,不是自己的本意。但是,由於莊如順承認在案發後,曾與賴昌星多次通話,爲賴昌星出逃提供消息,指示賴昌星逃走路徑及佈置對抗審查,因此屬於賴昌星走私集團主犯,將被處以死刑。廈門海關關長楊某是賴昌星走私案的主要策劃者,又收受大量賄賂,也將被處決。據悉,被判死刑的還有廈門副市長藍甫、賴昌星之弟賴昌土等十人被首批處決。

遠華走私案首批涉案罪犯一審判決將在本月底內結束。該批案犯按法律規定,如不服一審判決將可以向省高級法院上訴。如被判死刑,更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預期經過上訴程序之後,首批案犯的死刑的執行將全部在今年內結束。目前,第二批案犯家屬也已接到起訴書,預期將在下月進行第二批審判。(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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