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警方承認禁止打印控告材料 引發熱議(圖)
 
2024年5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近期,上海一名律師在網上披露,他和法律團隊在江蘇宿遷一間列印店列印案件材料時,被店主告知因材料涉及控告內容不能爲其列印。當地警方承認確有此事。多位律師和訪民則表示,各地都有類似的情況。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國多地禁止訪民列印或複印上訪舉報材料的現象,此前早有輿論披露,但被中國媒體報導尚屬首次。據頂端新聞報導,4月29日,上海一名律師在網上發視頻,稱他和團隊在江蘇省宿遷市就一個案子進行投訴走訪工作,來到當地一家列印店列印相關材料時,卻被店主告知因該材料涉及控告內容,不能爲其列印。 楊衛華律師在視頻中表示,該店主告訴律師,宿遷公安經常檢查列印店,明確禁止列印店給顧客列印涉及控告內容的材料。一旦被發現,他們將面臨2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當天晚上,頂端新聞記者聯繫到發布上述視頻的楊衛華律師。楊衛華律師向記者確認了視頻所述爲他本人和團隊的真實經歷,並表示按照列印店店主與他溝通的說法,整個宿遷市疑似都存在禁止列印店列印控告材料的管理措施。
左圖:上海律師楊衛華在網路平臺發視頻說,他和他的團隊因代理案件在江蘇宿遷市調查取證需要列印相關材料時,卻被店主告知因該材料涉及控告內容不能爲其列印。(頂端新聞截圖/記者乾朗提供);右圖:在微博上,網民批評宿遷警方的做法無法律依據。(微博截圖/RFA)
警方禁止列印店複印控告信現象已存在多年 廣東一位不願公開全名的劉姓律師接受本臺採訪時也表示,各地都存在上述情況:「涉及到控告政府的,不給列印;然後威脅店主,如果不聽指揮就要罰款。廣東也發生過,各地會有一些地方的政策,很變態。但是畢竟也有好的店主,不干涉你(列印內容)。但是有些店主就怕出事,所以犯不著爲幾塊錢(列印費)冒風險。」 劉律師說,多年前他也有類似的遭遇:「我印象中,我自己也遭遇過,不給你複印。我就換一家複印,因爲有的店主不在乎。」 據頂端新聞報導,有其中一家列印店的店員表示,「控告材料、紅頭文件、宗教類等內容,還有一些模棱兩可我們判斷不出來的內容,一律是不給打的。」該店員表示,這是當地公安給他們開會時經常說的。如果違反,他們將被公安處罰2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另一家列印店店員也表示,除控告材料外,一些信訪材料、邪教內容等,他們也不能列印。該店員稱,當地公安對此有通知。 不僅江蘇宿遷,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出現類似的情況。上海訪民王女士告訴本臺:「北京也有,我們上海也有。店主就說,『派出所不讓印,印了我們要被罰款』。很普遍,早幾年就有了。複印都是偷偷的,而且是關係很熟的人才給你複印,不熟的不接這單生意。」 北京街頭紅色郵箱撤走訪民無處投舉報信 不久前從北京上訪回來的王女士披露,北京許多個體複印店被勒令關閉,就連街頭郵政信箱都少了許多。她說:「現在北京有多少個複印店關門了,不給複印。以前北京不是有紅色和綠色郵政信箱?現在紅色的(本地信箱)幾乎看不見了,好多我們以前寄信(投訴信)的地方都沒有(信箱)了,以前在馬路上走幾步就有信箱。」 頂端新聞記者又隨機致電宿遷市多個派出所了解情況。其中,有一派出所民警表示,有這種規定存在,盡量不要列印這些東西(控告相關)。目前,在頂端新聞和澎湃新聞網站上已經找不到相關報導。 本臺記者就此致電宿遷市政府辦公室和公安局,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相關事件引發中國法律界人士熱議。北京律師賈素飛在視頻中說,公安禁止列印信訪控告材料沒有法律依據。她說:「尤其是在重大會議期間,派出所明確告訴列印店不能列印控告材料,也不能製作控告條幅,但是列印起訴狀是沒有問題的。派出所禁止列印控告材料的處罰依據是《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條,列明禁止印刷的內容包括淫穢、迷信等內容,沒有提到信訪控告材料。」 江蘇網民陸先生則告訴本臺,當地警方除了不準列印店複印信訪控告材料和反政府材料外,對印刷、製作車貼都有明確規定。他說,曾經訂製車貼,當店主得知他要求寫「共產黨聽老百姓的話,還是聽官員的話」等內容,當場予以拒絕。△
 
 
分享:
 
人氣:7,267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