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權活動人士李翹楚被以"煽顛罪"判刑三年八個月(多圖)
 
2024年2月6日發表
 
中國女權活動人士李翹楚被判刑三年八個月( X截圖)
【人民報消息】中國女權活動人士李翹楚在遭當局羈押長達三年之後,本週一被山東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這一消息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切。多位人權活動人士表示,李翹楚的判決結果昭示了中國的司法不公。 據維權網引述「中國人權律師團」發佈的通報,勞工權益和女權行動者李翹楚案件本週一(2月5日)正式宣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翹楚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判決書顯示,李翹楚與「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繫戀人關係,深受許志永觀唸的影響。2019年9月,李翹楚經許志永授意,爲其搭建個人博客,上傳許志永撰寫的大量文章,「幫助散佈、傳播顛覆國家政權主張」。公訴機關認爲,李翹楚的行爲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對李翹楚的判決書截圖(維權網)
但李翹楚表示,許志永文章的觀點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主觀故意,當局認定的構成犯罪證據不足。 本臺此前報道,「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與人權律師丁家喜因「廈門聚會案」,於去年4月10日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入獄。許志永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丁家喜被判刑12年。 「李翹楚被判一天都是罪惡」 丁家喜的妻子、在美國的人權活動人士羅勝春告訴本臺,她得知李翹楚一案的宣判結果後寢食難安、十分憤怒。她表示,李翹楚是當局打壓人權的一位受害者,該判決結果沒有公正可言。 「我覺得她(李翹楚)被判一天都是罪惡,唯一的罪證就是他們(李翹楚和許志永)是戀人關係。她因爲對許志永的感情幫他做了這麼一件小事,李翹楚絲毫不用爲許志永的言論負任何責任。」羅勝春還表示:「再說,許志永的言論哪一條是顛覆中共國家政權了?本來許志永的罪就是強加的,現在不僅強加給許志永,還株連到李翹楚。」 羅勝春表示,李翹楚很可能會就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她還透露,此前李翹楚的辯護律師還被無故解除了與當事人的代理關係。 羅勝春說:「李翹楚這個案子集所有違法爲大成,中國的法律完全是寫在紙面上,它自己從不遵守。它用違法的中國法律,去打壓所有守法的公民。」 2020年,李翹楚因許志永案曾被當局指定住所監視居住4個月。但她獲釋後繼續爲許志永發聲,於2021年2月6日被再次帶走羈押。李翹楚隨後於2021年3月5日被當局正式批捕,案件也被起訴。但法院在去年6月開庭審理後,一直沒有公開宣判。 近年來,李翹楚因患有嚴重的抑鬱症,長期依賴藥物,家人和律師多次申請保外就醫遭拒。有消息顯示,李翹楚遭當局打壓的原因可能與她披露許志永在獄中及她本人在拘留期間,遭受虐待的細節有關。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旅美人權律師吳紹平譴責中共當局對李翹楚一案的判刑性質惡劣,其程度令人髮指。他認爲,李翹楚的行爲根本不構成犯罪,當局的判決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說:「李翹楚所倡導的公民權利,都是任何良善社會鼓勵、支持和倡導的行爲。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裏,這種事情不僅不會被追究任何法律責任,相反應當受到嘉許和鼓勵,因爲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法制建設、人與人平等,包括公民權利的保護。」 吳紹平認爲,中共當局出於維護政權穩定的目的,而漠視底層羣衆的權益、封鎖發聲渠道、打壓維權人士,這將導致中國社會的不滿情緒積重難返,從而最終威脅到其自身統治。他說:「它(當局)這種不斷高壓去控制中國社會的結果,未來中共政權發生脆斷的可能性就越來越高。隨時都有可能一夜之間,中共政權徹底瓦解、垮臺。」 國際社會高度關切李翹楚遭判刑 李翹楚遭判刑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切。人權組織「國際特赦」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在週一發佈的聲明中,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李翹楚。聲明指出:「李翹楚遭受不公正的審判而被定罪,這標誌着中共政府的殘酷打壓行動達到高峯。李翹楚的有罪判決凸顯了在習近平主政下的中國,和平倡導人權會面臨嚴重危險。」 此外,歐盟駐華代表團也對李翹楚獲刑表達譴責,並要求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李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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