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據報被嚴刑逼供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緊急呼籲
 
2024年1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聯同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緊急呼籲,指有可靠證據顯示,黎案關鍵證人李宇軒曾在中國大陸的監獄被嚴刑逼供,作出不利黎的證詞。另外,對於多名英國公民被列為黎智英的「共謀者」,前英國外相聶偉敬及多名議員促請外相卡梅倫發聲回應。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週四(4日)聯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作出緊急呼籲,關注黎智英案中控方關鍵證人李宇軒的遭遇及其供詞對案件的影響。聲明指,有「可靠證據」(credible evidence)顯示,李宇軒在中國大陸的監獄遭受酷刑後,才承認和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聲明指,李宇軒懷疑在酷刑下作出對黎智英不利的供詞,香港當局對此完全知情,然而控方卻以此作為案件的關鍵證據。 人權律師敦促停止使用酷刑所得供詞 帶領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表示,嚴刑逼供得來的供詞本質上不可靠,違反公平審訊權;而法庭使用這樣的供詞,不僅間接認同使用酷刑,更玷污司法系統 。 加拉格爾說:「免受酷刑的權利被視為文明社會的基石,因此在國際法中被視為一項絕對權利,任何其他理由或情況下都不能被推翻。因此國際法禁止使用由酷刑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所得的證據。」 她認為中港當局必須向聯合國負責,停止使用酷刑和脅迫所得的證據。 《華郵》曾揭李宇軒被嚴刑逼供 囚室屢傳尖叫聲 32歲的電腦程式員李宇軒,被指串謀黎智英等人,透過國際遊說和眾籌,使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國。他在2020年8月保釋期間和另外11名抗爭者潛逃臺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囚於深圳鹽田看守所。 美國《華盛頓郵報》上月的調查報道披露,「12港人」初期被單獨囚禁,囚室全日不關燈,各人白天被要求盤腿而坐,晚上不時無故被叫醒。報道說,獄警要挾"他們交代出逃細節,否則會送他們到新疆,其中李宇軒的囚室被指經常傳出尖叫聲,其待遇可能比其他人差十倍。 李宇軒2021年在深圳刑滿被移送回香港後,一直被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其後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他被列為黎智英案的「從犯證人」,預計將於未來數週上庭指證黎智英。 前英國外相及議員促卡梅倫回應 而在黎智英案第6天的庭審中,涉案人士版圖再擴大,控方點名史考特(Rick Scott)等多名美國參議員,指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曾安排李宇軒和史考特會面,就警暴問題進行遊說。控方又點名「反送中運動」期間出任英國駐港總領事的賀恩德(Andrew Heyn),指李宇軒獲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邀請,到賀恩德官邸出席午餐聚會。 連日以來,控方點名多名英國公民涉案。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6位贊助人投書英國《泰晤士報》,批評黎智英的審訊是「對法治的嘲弄」(a travesty of justice),促請英國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就英國公民被捲入案件發聲: 「這次審判表明,香港的自由和法治被嚴重破壞,現在香港的營商環境已不再可靠。上月和黎智英兒子黎崇恩會面的外交大臣,必須譴責針對三名英國公民的無恥指控,要求港府結束這場騙局,並再次呼籲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卡梅倫在黎智英案開審前一週,首次在倫敦和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會面,並在案件開審當日發聲明,明確呼籲港府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又要求北京廢除《港區國安法》。不過近日多名英國公民被點名涉案,卡梅倫至今未有回應。 參與投書的包括前英國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Geoffrey Nice )及上議員奧爾頓(David Alton)等多位議員。文章指黎智英被指控的行為,是報章出版人正常活動,且大多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發生,而部分被指為「共謀」的人,根本從未見過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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