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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对亚投行章程达成一致(图)




5月22日,出席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五次谈判代表会议的代表在新加坡合影。

【人民报消息】据新华网报导,5月20日至22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第五次谈判代表会议在新加坡举行。经过3天谈判,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已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并商定将于今年6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

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与会各意向创始成员国的首席谈判代表经过讨论,通过了《亚投行章程》。在今年6月底章程签署后,各国经过「一定的、合法数量的国家的法律审批程序完成之后」,将在今年底前正式成立亚投行。

此次为期3天的闭门谈判由史耀斌与新加坡财政部副常秘余秉义共同主持,57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谈判代表和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出席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派员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金立群向会议报告了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还就亚投行有关环境与社会保障框架、采购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讨论。

此次会议也对股权分配议题进行了讨论。史耀斌表示,亚投行将按照1,000亿美元的法定资本金由各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来进行认缴。「域内国家基本是按照国内生产总值(GDP)在本地区的比重来进行分配。域外创始成员国也是以GDP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来考虑出资多少,认缴多少资本金。」

亚投行是由中国发起成立的区域多边开发机构,旨在重点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成员股份分配以国内生产总值衡量的经济权重为基础,中国是亚投行第一大股东。

首次谈判代表会议

2014年10月24日,中国、印度、新加坡等21国在北京正式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印度尼西亚因政府换届,于2014年11月25日签署备忘录,成为第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2014年11月28日,筹建亚投行首次谈判代表会议在中国云南昆明举行,22国代表商定接纳新意向创始成员国的程序和规则。

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确定为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东南亚国家协会(东协)10国全数加入,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洲联盟(欧盟)有14国加入,20国集团(G20)中也有14国加入,而金砖5国(巴西、俄国、印度、中国、南非)则全部跻身首发阵容,其它国家和地区今后仍可以作为普通成员加入。

亚投行的治理结构包括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层。理事会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可根据亚投行章程授权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在运行初期,亚投行设非常驻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决策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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