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與中央黨校年輕教授談話全文(圖)
 
萬里
 
2009年11月12日發表
 



萬里點出「黨史無小事」的原因,揭開真實的黨史就可以亡黨,因爲它篡改了半個世紀前莊嚴的承諾。

【人民報消息】建國六十週年了,聽說正忙着閱兵準備,我已經老了,腿腳不靈了,可能去不了天安門城樓了。以前,我不分管宣傳報道這一塊,但我知道,爲了六十年大慶,會有很多大規模的宣傳,主要爲了宣傳國家的成就和進步,這是六十年來的老辦法了,一直沒有變過。前些天,中央黨校一位年輕的教授到我這裏來聊天,他很年輕,很有思想的。他總說他是改革的一代,而我這樣的老頭子是革命的一代,現在的年輕人思想很活躍,給我出的難題不少,有些看法好像冒犯了我們黨的一些說法和做法。可是,和他們談得多了,我就越相信,他們還是真誠的,沒有亂來的意思。有時候,我覺得被他們的問題冒犯了,這可能說明我本人還不如這些年輕人真誠,我只是經常告訴他們,年輕人要多知道一些歷史。

前些天,他又來了,說要向我請教歷史,問題還不是他提的,而是他教的那個地廳級幹部班的學員提的,他說他回答不出來,就把問題提給了我。那些學員幹部在討論時提出的問題是:建國都六十年了,我們國家的哪些東西沒有變?爲什麼沒有變? 會不會變?他的意思我明白,六十年大慶的宣傳報道天天向老百姓說發生了什麼樣什麼樣的變化,能不能換個角度來想一下,一個國家讓一個政黨領導六十年了,也不算短的時間了,這六十年到底應該怎麼來概括、怎麼來總結,我們黨有責任向老百姓說清楚講明白。一時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有疑問,也沒有關係,重要的是要講出來,公開講出來,不要藏着不講或私下裏講。建國都六十年了,還不能公開地討論一些問題,這六十年該當何論呢?我們是過來人,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尤其是一些基本事實,一些基本道理,不能令已昏昏,也不能讓人昏昏。

我告訴年輕教授,建國六十年了,我們這個國家沒有變的東西還有很多很多。最基本的事實是,這個國家還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這個事實誰都明白,但這個事實的背後是什麼呢?比如說,我們黨有7000多萬黨員,是一個最大的黨,而這個黨至今還沒有在社團管理部門登記過,這個事實背後又是什麼呢?就是我們國家還沒有一部《政黨法》,六十年了,還是空白,沒有變,我們國家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政黨制度。「國家還是黨的國家」,而不是「黨是國家的黨」。六十年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概念沒有變。在財政上,黨庫與國庫之間的那堵牆還沒有建立起來。再看看,數百萬軍隊還叫解放軍,沒有變,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武裝力量。軍隊的最高領導人還是黨的最高領導人。黨軍一體沒有被國家對軍隊的領導來代替。六十年了,這一點也沒有變。即便在黨內,六十年了,也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競爭性選舉制度,更不用說在國家範圍內了。經常說到的協商,實際上還是戰爭時期的祕密運作傳統。這都是一些基本的事實,它們能引伸出什麼基本道理,應該好好討論。這些討論離不開這些基本事實的,年輕人真應該多多了解歷史。我記得建國初期,幾個民主黨派人士給中央寫信,建議把中南海還給老百姓,這個皇家園林最好作爲公益文化的紀念物保存下來。80年代初,書記處又接到過類似的建議,還加了一條:黨中央機關應該掛牌辦公,辦公廳、中組部、中宣部、統戰部等,都是執政黨的機關,不是非法的地下機關,這個建議轉了好幾個書記的手裏,最後沒有上會討論。這兩件事,也是六十年來沒有變化的。

後來,教授告訴我,他自認爲對一些問題特別有研究,但還是沒有想到怎麼樣來理解這麼一些基本事實。我通過很多渠道知道這十多年來的新思潮、新提法,不管什麼樣的理論什麼樣的流派,對國家六十年變化了的東西、沒有變化的東西,先要搞明白基本事實。有些東西應不應該變、可不可以變、能不能變,要區分起來,比較困難。要討論問題,那就從搞清楚基本事實入手。我對年輕的教授說,你提那麼個問題,我別無選擇,只有說事實,基本的事實。基本事實搞明白了,有頭腦的人就會思考了,這種「沒有變化」是一種政治優勢嗎?還是一種政治慣性?還是一種政治停滯?都要好好研究,要具體分析,不要下空洞的結論。

前些年,一位老同志病重,我去看他,他花了一個多小時向我說他對國家、對黨的現狀的種種擔憂,說很想對中央領導同志直接談。他說他沒有這個機會了,我說,我保證轉達到。後來,一位常委同志來看我,我就傳了話,我特別忘不了的是,這位老同志專門提到,革命了一輩子,到頭來怎麼向老百姓、向歷史作個交代,還有那麼多疑點沒有搞清楚,怎麼交代才好呢?建國六十年了,我想,這是好機會,應該好好總結,好好討論的。我是個老頭子了,爲國家爲黨也工作了一輩子,那種感情是怎麼也割捨不了的,可我一直就不同意「輝煌五十年」、「輝煌六十年」的提法。這不符合事實的。大躍進困難時期那三、四年,「文革」動亂那十年,總不能說是輝煌的吧,宣傳用的詞,也要講究精準,要符合基本事實。你不把那幾年扣除,老百姓在心裏會扣掉的,歷史學家也會扣除的。普通黨員也會那麼做的。在90年代的那幾年,我說過不止一次,政治宣傳離事實太遠,那叫什麼?那就是不文明的,是野蠻的宣傳。那幾年治理碼頭車站上的野蠻裝卸,這野蠻宣傳也要治一治。我的話沒有人聽。這六十年來,爲什麼這一點沒有變,不但年輕人要想一想,我們這些過來人更要想一想,這叫反思。六十年了,應該好好慶祝,也應該好好反思。要舉國反思,要舉黨反思。一個執政黨,一個大國的唯一的執政黨,執政了六十年的執政黨,總應該有起碼的反思勇氣吧。這實際上是一種責任,是政黨的責任。這反思,肯定會引出許多不同的看法來,這有什麼可奇怪的呢?要是搞得氣氛緊張,搞一些封殺動作,這顯得我們共產黨人太沒有氣度了。在我看來,老百姓的看法,民主黨派人士的看法,專家學者的看法,政治上不得志的人的看法,這四類人的看法,尤其應該好好聽聽,封殺不得,六十年了,我還在這裏說一些一千多年前古人說過的那些道理,想起來讓人感到很不舒服。

有一位八十年代初主持書記處工作的老同志(習仲勳),晚年在深圳住過幾年,有一次我去看他,談到他那曲折的人生經歷,他說,對這個國家、對這個黨,他有一大欣慰,兩大遺憾。欣慰的是,他親手推動的華南地區的改革開放成爲國家發展的先行者。一個遺憾的是,沒有能爲黨的歷史上一個重大冤案平反(指高崗),另一個遺憾的是沒有推動黨對不同意見的容忍政策。他的話不多,說完了,我們倆只是相對無語。建國都六十年了,新中國成立初期,有些政策有些政治上的理由,那也不至於六十年來都是如此呀。那些理由現在還存在嗎?還站得住腳嗎?如果那些理由還站得住腳的話,那麼,六十年的政權建設、思想建設、文化建設,還能用「輝煌」兩個字來概括嗎?容忍不同看法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這隻能說明,斯大林主義的那一套還在作怪:革命建設越成功,敵人的反抗就越嚴重。否則,何至於六十年在這一方面還沒有變化呢?那位老同志前幾年已經故去了,他的夙願還依然是個夙願。這怎麼向老百姓交代、向歷史交代?從國共第一次合作分裂開始,到1949年我們趕走國民黨,國民黨壓制了我們22年,封殺我們的報刊,捕殺我們的黨員,在學校裏壓制不同的意見。歷史證明,他們失敗了。我們絕對不能用類似的手段來對待不同意見,對待其他人士。六十年對二十二年,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時間概念?

我曾經是這個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現在享受着很高的政治待遇。我問年輕教授、由我來說出這些話,是不是讓他覺得不可思議呢?他老實告訴我說,他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不可思議。我想要說的是,正因爲是高級幹部,就更應該從歷史責任的高度來考慮問題,否則,高級幹部就等於高級官員,這萬萬要不得。歷史責任就是一個政治倫理的問題,對一個政黨要負責,就要好好想一想這個問題。

我這樣說,是因爲我對許多問題想了很久。記得七十年代末的時候,喬木同志有一次黨內講話時提到了政治倫理這個詞,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有一次開會休息的時候,我專門向他請教,他說他經歷了黨內太多的風風雨雨,政治倫理問題真是一言難盡。可惜他後來再也沒有談過這個問題。是啊,到了建國三十年,黨內才有這麼一位大秀才提了這麼一句。之後,又不提了。又是三十年了,還是沒有人再提。我是做具體工作的,沒有那麼高的理論水平,可腦袋裏一個疑問轉了三十年了:我們共產黨人就那麼不堪談政治倫理嗎?我要說的是,人家封殺我們22年,我們就有必要花六十年時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這樣的道理不就是政治倫理問題嗎?我們不公開談,能阻止老百姓去想這樣的問題嗎?這麼多問題,在那次深圳談話以後,一直在我的腦袋裏撞來撞去,趕也趕不走。說老實話,我還沒有想明白,這恐怕不能用「只緣身在此山中」來解釋。這正是需要大家一起來好好研究的。

去年,在電視上看到我們的領導人在國慶那一天到天安門廣場,向人民英雄紀念碑行禮獻花。後人向過去爲主義、爲理想的獻身者表達敬意,不正是一種基本的政治倫理嗎?沒有他們的犧牲,就沒有共產黨掌權,這是基本的事實。可是,有誰站出來向老百姓解釋一下,爲什麼過去五十多年就沒有這樣做?沒有,連個簡單的交代都沒有。看來,要一下子找回政治倫理也難。你屬下幾千萬黨員,你治下十幾億國民,五十多年了,連個莊重的致敬儀式都沒有,是不是應該有個莊重的道歉呢。誰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誰做錯了事情,誰就要站出來擔責任的。這是起碼的倫理。我們黨有不少人總是習慣誇耀說現在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同時,卻對過去爲什麼不做正確的事情連個起碼的交代都沒有。人們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這金不換要有前提,就是要有反思,要有承擔責任。我們這麼一個泱泱大國,這麼一個堂堂大黨,總這樣含混過去,成了什麼樣子!用人用錯了,舉薦的人不負責任,考察評價系統也不負責任,協商機制不負責任,紀律檢查委員會也只管查處,不管用人過程中的失察責任,把人關起來了或者槍斃了,就算了結了,還要說查處此人是偉大的成就。這樣,這個國家不就成了沒人負責任的國家了嗎?我們的黨不就成了沒有人負責任的黨了嗎?這麼下去,這政治倫理又從何談起呢?

仔細想想,我們黨的那些重大失誤都屬於撞到了南牆上才回頭的,這堵牆是自然規律、國家發展的客觀規律,你違反了規律,就頭破血流了。爲什麼會這樣?六十年了,我們國家沒有成長起應該有的社會性力量來與我們共產黨競爭,來提醒、來監督我們黨,那些不同意見統統因爲不能反映我們黨的正確就聽也不聽。那麼全權施政,那就全權獨擔責任吧,又不是。六十年裏有多少時間,國家發展受到阻礙,國民的發展機會失去了,憲法權利也得不到實現。這種現象是很不倫理的。那位讓我傳話的老同志對我說過:你我都垂垂老矣,怕的是蓋棺難定論呀!我已經走到了晚年的晚年了,這樣的自責總擺脫不了。

人一旦有了倫理責任,肯定活得不輕鬆。一個國家,一個政黨大概也是如此。我這麼一個老人總想和年輕人在一起,就是要豎起耳朵,聽聽這些後來人怎麼說我。這位年輕教授對我說,六十年了,我們國家還沒有出現完整意義上的選民,我們黨也沒有出現權利完整的黨員,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來容許其他人發揮政治作用的制度,這些是不是您個人最大的不安?我和教授的忘年之交,是因爲他通過我的孩子轉給他寫的一篇短文,他說他不爲了發表,只是希望能在黨內流傳,引起討論,文章說的是「黨章」上的那麼多權利爲什麼落不到實處,爲什麼落不到實處卻又不加修改。我就找他來談了很多次。還是要從基本事實說起。從建黨的時候起,我們黨就說自己代表了農工,四九年以後,又說代表了幾萬萬中國人民,到建國六十年的現在,還是這麼來講。大家同時還看到,六十年了,並沒有嚴肅嚴謹的政治程序來賦予那種代表權,選舉的、非選舉的,都沒有。

老家的一些省市長經常來看我,我總是對他們講,你們的職位是需要選舉才能得到的,要憑自己的本事來當選,不要老是寄希望於人大代表團中黨組織的幕後作用。靠這種作用選上的,臉要紅的,對有選舉權的黨員進行黨紀約束來統一貫徹黨的決定,這就是「議會中的黨員活動」,應該是合法的,可是,在很多情況下,這就變成了壓制不同意見的優勢,哪裏有像共產黨這樣大的黨團呢?這不是平等競爭的機制,六十年來都是如此,沒有變,很難說這樣的程序是嚴肅的、嚴謹的。依照現在的選舉法,這沒有違法之處,但卻是違背政治倫理的,等於一家政黨掌控了選舉機器,民意要真正表達,就是一件難事了。這是誰都看得見的。

黨校這位教授告訴我,六十年來,共產黨應對各種危機,比如政治動盪、內部紛爭、輿論壓力、人事不正常變動,已經有了許多很定型的危機處置辦法了,人才也聚積了不少,有這麼大的優勢,爲什麼還沒有打算搞平等的黨際競爭呢?我說,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但總覺得競爭選舉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現在還有人說,在中國搞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選舉,條件不成熟,這好像是說,中國農民多,素質不高,中國沒有民主傳統,這都是劣勢。可是,當這些劣勢轉變爲優勢了,共產黨組織的優勢可能就沒有了,到那時候,就又有理由不開放民主選舉了。這政治倫理上的死結,什麼時候能徹底解開?六十年已經過去了,還要再等幾十年?

建國六十年了,應該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上去。這個國家國民的意願到底是什麼?應該通過什麼樣的辦法來表達真正的民意?這個問題,蘇聯沒有搞明白,六十九年就亡國亡黨了,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民粹主義者,憑我幾十年的政治閱歷,我敢說,表達民意是一個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設施」,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進步、文明程度的主要標準。我總能收到許多老百姓寫來的信,我就讓祕書挑一些讓我看看,多年來都是這麼做的。去年,接到山東一位農民的信,他問我:你們北京的領導到底知道不知道我們在想什麼、想要什麼?我就想起六十年代困難時期,毛主席號召我們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我下到農村,走了兩個月,彙總起來報告給毛主席黨中央一大堆問題,其中就有這個問題。四十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是讓老百姓又問出來了。老百姓從我們的廣播電視、報紙上找不到答案,就又問到我們頭上來了。當然,民意本身是很複雜的,有各種各樣的人,就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這很正常。關鍵是,我們黨是不是正視了民意,又在用什麼樣的制度來保證民意能獲得充分的、真實的表達。現在電視上報道了老百姓想致富想發展、想生活得好一些。這是一個進步,因爲以前不讓公開這麼講。這不讓講的責任,由誰來負?現在老百姓老想發財致富嗎?他們想參與更多的社會政治事務,想要有更多的權利,更多的發展機會。這些爲什麼不讓公開講?這不讓講的責任,又由誰來負?六十年了,我們是不是應該說,在民意處理上的失誤,是我們共產黨最大的失誤,這是要寫進史書的。90年代初那幾年,有不少簽名信、萬言書、公開信,我說過多少次,不要大驚小怪,不要亂查封殺,人家有話說,就讓他說出來,有什麼忍受不了的。我的話就是沒有人聽。一位管思想宣傳的領導跑到我那裏說,我不敢不管呀,中央說守土有責,我是管這個的,不管就是失責。你看看,這就是他的責任觀念,就是不對民意負責。

讓我特別痛心的是,有許多人還把對民意的引導庸俗化、功利化。歪曲民意,挾持民意爲「人質」,來抵制對改革的正當要求,抵制對一些錯誤決策的修正。這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更是違反政治倫理的。九十年代末的時候,一些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同志給中央寫信,要求禁止一些學者發表關於抗美援朝戰爭的最新研究成果,他們認爲,這些研究修正了過去的一些定論,讓他們感情上受不了。這是民意吧,可這是什麼樣的民意呢?這些老同志到底了解那場戰爭多少?那些專家則不過是到前蘇聯那裏查了剛剛公開的檔案,做了學術上的研究。這有什麼錯?有一個學者寫信給我喊屈叫冤,我給有關領導轉了他的信,最後還是石沉大海了。那些老同志腦袋裏的定論到底從哪裏來的?還不是從外面灌輸給他們的。要用事實來糾正他們的一些老觀念,就說不行,就說要照顧老同志們的感情,就說「黨史無小事」,這是什麼政治邏輯?

六十年了,許多應該變而且可以變的東西,在這樣的邏輯下,就變成了不能變、不可變的東西,要樹立起基本的政治倫理,還有許多障礙要克服。第一條,六十年了,我們黨把國家的治亂要繫於一身,過去那麼多年的折騰,沒有不起因於我們黨自身的折騰的。這讓我痛心,我們黨的折騰殃及了國家,殃及了老百姓。這麼多年了,我們告訴老百姓說,這個國家沒有共產黨的話,就會大亂的,老百姓真是怕折騰怕到極點了,他們對穩定的盼望,就成了我們黨再單獨執政下去的「民意」,這一循環什麼時候能夠打破呢?

第二條,涉及到怎麼樣讓老百姓認清歷史、認清現實,就是要認清一些基本事實。六十年來,我們說得最多的一段話是「幾千萬革命先烈換來了紅色江山」。這是關於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最大理由之一。爲了新中國,死了數千萬人,這是基本事實。還有一個事實是,他們是爲什麼犧牲的?他們前仆後繼,爲的是當時我們中國共產黨設立的目標和理想,現在,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那時共產黨設立了什麼具體目標?我知道,90年時,出過一本書,書名叫《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承諾》,很快被查封了。我讓祕書找了一本我看看,用了一個週末的兩天,我全部看完了,我還找了一些專門研究那段歷史的專家來問了情況,他們告訴我,這本書裏收集的,全部是我們黨在三四十年代公開發表的社論、評論、聲明,沒有一份是僞造的。當時,我們黨向全中國人民做了承諾,要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獨立的國家。那時,國民黨不搞民主,不給自由,也沒有能力讓國家真正獨立,才有共產黨肩負那些承諾來取而代之。這些承諾的確吸引了無數志士仁人。那些犧牲的人就屬於這部分人。其實,那些承諾在毛主席三四十年代的許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五六十年代都被那個毛澤東著作編輯委員會修改掉了。我看到過一份文獻研究室送來的原稿與修改稿,當時讓我心裏震動很大。現在,我能公開說出二十多年前我腦袋裏就產生的疑問,這麼個修改法,那幾千萬人不是白白犧牲了嗎?那是白紙黑字,確實推翻了當年我們黨的承諾。說輕了,這是不尊重歷史,本質上,這就是違反政治倫理,這就等於是把我們黨執政掌權的基礎建在沙灘上,這能牢固嗎?歷史總會把真相還給老百姓的,六十年不行,七十年,七十年不行,八十年,老百姓總要知道的。91年的時候,有專家給中央寫出蘇聯解體原因的分析報告,說是戈爾巴喬夫的公開性毀掉了蘇共、毀掉了蘇聯。我在這個結論下是劃了大大問號的。照我看,不是公開性搞錯了,而是搞遲了。在許多事情上,我們有一些人總是把經驗當教訓,把教訓當經驗,這不改是絕對不行的。

建國六十年了,還有多少事情沒有向老百姓說清楚,80年起草《決議》時,許多同志提出了許多疑問,後來都被一句「粗線條」打發過去了,這個原則在今天還在起作用,被一些人用來做爲掩蓋真相、推卸歷史責任的擋箭牌,讓我們黨的改革更加艱難。去年,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時候,一些當事人就那個歷史轉折的真相做了一點披露,但還是被設置了許多規矩,以致「活人諱」、「聖人諱」成了一種習慣,難改。那一年我到廣東視察,就有一些當事人向我聊起1976年月10月6日的一些事情,印證了我以前的一些道聽途說,這一事件的內幕,我們的老百姓在去年的一份南方報紙上看到。在處理「四人幫」過程中,黨的祕密情報機關起到了特殊作用,難以說明、又不可缺少的作用,老帥要利用自己的親屬與情報機關作溝通打招呼。這一事實被隱瞞了整整三十二年。誰承擔這種隱瞞的責任?一個執政黨的領導人運用親屬、情報機關、軍隊的力量來解決黨內糾紛,這種「下不爲例」的事情,真的下不爲例了嗎?周總理在建國之初就告誡過李克農同志,情報機關不要捲入黨內鬥爭,他的告誡防止了我們黨內的那些不規範行爲了嗎?六十年了,執政黨即使不方便向老百姓說清楚,至少也應該先向幾千萬黨內同志講清楚,在讚揚那些爲國家進入新局面作出了特殊貢獻的人的同時,也應該明確地否定他們所使用的手段,這才符合基本的政治倫理。現在,還沒有聽到這種否定。一個執政黨執政了六十年還不注意這一點,要執政能力有什麼用?沒有政治倫理爲基礎的執政能力,會變成什麼樣的能力,我想,大家會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的。

我們黨執政六十年了,開始說到了決策科學化,開始說到了權力制衡,但做得到底怎麼樣?看來不說到政治倫理不行,光說到還不行,還要有辦法、有制度來落實這種倫理。毛主席在沒有建國的時候,就提出了「爲人民服務」,這是最高的政治倫理目標,可是怎麼爲人民服務,他老人家沒有回答好這個問題。這「服務」不知要比「執政爲民」要謙卑、要誠懇多少倍,但做得怎麼樣呢?我的結論是,光有「爲人民服務」、「執政爲民」的宗旨,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一宗旨也還是要有政治倫理作基礎的。有一個姓康的年輕學者前幾年提出第三種合法性來源,說是一個政黨只要發誓爲老百姓服務,就有了執政的合法性,我看,這種看法是不成熟的,對基本事實都沒有搞清楚。

六十年了,只要關心國家發展前途的人,都會想到怎麼樣推進政治民主的問題,我們的老百姓、社會團體對國家政治生活既表達不了獨立的看法,又參與不了實際政治過程,又監督不了執政黨,人微言輕,這種「三不」狀態總不能這樣延續下去吧,不能總是一成不變地講話如儀、視察如儀、批示如儀吧。要多想想執政黨對國家、對老百姓、對歷史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

我這麼老了,說了這麼多。有些年輕人會罵我,在位的時候怎麼不說,怎麼不做,這種責罵是有道理的,我個人不能用客觀環境、客觀因素來推卸我應該承擔的那一部分歷史責任。說了那麼多政治倫理,我本人就要好好養成那種政治倫理。80年起草《決議》的時候,小平同志說,他最有資格來評價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政治品質。可他卻認爲,這種評價應該讓後人去做。這麼一來,難題就留下了。如果後人既沒有小平同志那種資格,又不講基本的政治倫理,這事情又要賴給後後人了。總要有人出來講話的,我算是其中的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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