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商量好,这俩新闻撞车啦(图)
 
李一清
 
2007年2月4日发表
 

抢劫太多,深圳不许骑摩托!
【人民报消息】中共的新闻,真比现在出了掐膈肢窝的相声和小品有意思的多。

这不,一个新闻《 广东代表委员们谈治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糟糕》2月3日刚发表,2月4日就被另一篇《广州“禁摩”之后会不会再禁面包车》打了嘴巴。

为什么禁止民众骑摩托车?就是为了给抢劫犯制造点儿麻烦,想溜没那么顺当!

南方网2月3日报导说,治安成为今年广东“两会”热点。悉尼奥运会举重冠军陈小敏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的一段话就代表了众多人的感受:“以前出去参加比赛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教练也要不断叮嘱注意自己的东西。尤其是在广州火车站,老是担心东西被偷被抢,但现在去到那边发现治安已经好多了,出门也感觉更加的安全。”

报导着重说,在南方网2007年广东“两会”网民互动专区中,治安也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不少网民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成立便衣侦查队、广州全城禁摩、火车站治乱……每一个话题都能引来无数网民的跟帖,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治安好了,出门安全感增强了”。

报导还说“和谐广东”有了新的落脚点,并举例说,如今,当你走在广州的大街上时,已经不必再担心肩上的包包被“飞车”抢夺;当你从广州火车站走出的时候,也不会再像从前那样「随时」都可能被偷被抢;与此相应的是,大街上把背包挂在胸前的人越来越少了,晚上去公园散步的市民越来越多了。

这些恐怖现象以前从来没有如此具体的报道过,只听到江系人马把持的广东如何如何好?看来「伟光正」以前的报道都是虚假的。这回该是真的了吧?新华网还为转载此文章,画了一张图表,图解是:中国第6次群众安全感调查:92%认为治安环境安全。

第二天,2月4日,新华网自己发表了一篇新华网友大丫山的文章《 广州“禁摩”之后会不会再禁面包车》,给自己左脚绊右脚,摔个大仰巴角。

文章一开头引用的是2月2日《南方都市报》上的一段话:“同样是机动车,同样承担国家税负,为什么汽车和摩托车就不能同时享有路权?”昨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孙玉玲对广州“禁摩”发出了质问。

文章说,根据广州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来看,骑摩托抢劫的案件比例较大,在无法从根源上彻底打击犯罪的情况下,“禁摩”似乎成了一些管理者的“杀手锏”。可是,政策制定者可曾想到,利用其他工具作案的犯罪分子也非常多。如果按照不法分子利用摩托抢劫,就“禁摩”的逻辑,那么是不是不法分子利用轿车抢劫就要“禁轿车”呢?进一步说,难道有不法分子用刀杀人就要“禁刀”?有人用鼠药投毒,就要禁止生产老鼠药吗?这么禁下去,想必有一天人们可能啥都不能用了,但社会治安问题还会照旧。

文章说的有理,禁来禁去,社会治安问题还会照旧。人不变好,一眼照看不到,还要干坏事,人要真变好了,你让他干坏事他都不肯干,那社会会是什么样?!

由于抢劫案太多,有深圳居民说,没被抢过的不是深圳人。2004年5月,广东省委决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部份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借此遏止日益恶化的摩托车集团抢劫案的上升。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一次会上承认:这项决定是在无奈中做出的。

又过了快3年了,到2007年两会时,广东省那些地方还没有开放禁令,摩托车依然不能行驶, 因为治安没有任何改进。那为什么南方网报道广东代表委员们说治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糟糕呢?

广东省人大代表孙玉玲说,“禁摩”害苦了许多市民。摩托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禁摩”以后,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下降;而以摩托车为生的人群则生计无着。据了解,光广州就有10万以摩托车为生的人。

作者写道: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禁摩”城市都不能给出“禁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规定了人民享有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的权利。大规模的禁止合法生产、合法销售和合法购买使用的摩托车,超越了这些城市行政管理的许可权限。

南方网被扇更大嘴巴的新闻还在后面:

这位作者愤怒指出,以摩托车成了“双抢”工具为“禁摩”依据,不仅说服不了公众,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抢劫。借用孙玉玲所说的一句话:现在广东“禁摩”的区域开始出现了用面包车抢劫的现象,难道要再禁面包车吗?

天哪,广东别的没与时俱进,抢劫用的工具档次倒一年一窜高儿。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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