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書胡溫揭黃菊上海幫 鄭恩寵絕食絕水獲自由 (圖)
 
2006年6月10日發表
 



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

【人民報消息】6月10日下午3點,被上海公安帶走傳喚的著名律師鄭恩寵,已於當日晚間9點半回到家中。據鄭律師家人講述,鄭律師在傳喚期間以絕食絕水方式表達抗議。另外,鄭恩寵出獄後,於8日晚向胡溫寄出一封公開信,揭露黃菊等上海幫貪污等罪行。

據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鄭律師絕食絕水同時,上海警方接到了多家海外媒體的採訪電話,不得不於當晚釋放了鄭律師。鄭恩寵夫婦對外界的關注表示感謝。

記者晚上10點打電話給鄭恩寵的太太蔣美麗,她說,警方傳喚鄭恩寵,主要指控他接受外界媒體的採訪,將他在監獄中睡馬桶、以及揭露比周正毅更大的富豪貪污等事實向外界披露。另外,鄭恩寵出獄後,寫了一封公開信給胡溫,揭露黃菊等上海幫貪污等事實,於八日晚上寄出,估計信件被當局拆閱。

傳喚鄭恩寵的閘北區國保威脅要對鄭恩寵拘留5天到10天,罰款300-500元,在場有很多人圍着他,逼鄭恩寵低頭,鄭恩寵不服,宣佈絕食絕水,隨後於晚間得到釋放。

鄭恩寵被抓經本報首先披露後,多家媒體包括蘋果日報等,都追風打電話到派出所,蔣美麗估計鄭恩寵被釋放和媒體大量的追蹤報道有相當大的關係。並感謝外界媒體的持續關注。

6 月10日下午近3點,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和家人在妻子蔣美麗大姊姊家吃飯,飯後和蔣美麗兩人下樓買報紙,被上海公安局閘北區國慶路派出所三名公安帶走。公安沒有說明理由,但是向鄭律師出示了滬公(閘)(北)行傳[2006]第16號傳喚證。內容爲:「因你涉嫌剝奪政治權利其間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監視 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限你於2006年6月10日15時10分到北站派出所接受詢問。」(見傳喚證,蔣美麗提供)




傳喚證(蔣美麗提供)

蔣美麗並說,公安出示傳喚證時,日期和時間都是當場才填寫的。

鄭恩寵因協助數百名上海靜安區遭強拆居民狀告上海政府和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而被冤判3年,今年6月5日剛剛出獄。他在獄中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而家人也多番被中共騷擾和抓捕。鄭恩寵出獄後受到嚴密監控,6月8日上午,鄭恩寵和蔣美麗被居住地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叫去談話,對方警告他們,不准他們接受外界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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