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國都讓寶馬給撞了 (圖)
 
作者:陳破空
 
2004年1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圖爲寶馬肇事現場


幾乎是一夜之間,一起「寶馬撞人案」吸引了全中國、以至海內外的視線。

事發經過。2003年10月16日,哈爾濱市,一輛豪華的「寶馬」轎車,與一輛賣大蔥的四輪車相擦,寶馬車主蘇秀文姐妹隨即下車怒罵並毆打踩四輪車的劉忠霞代義權夫婦,後者連聲道歉,並聽任打罵。蘇秀文「爲富不仁」的著名罵詞如下:「媽的個X,你把面包車颳了才幾個錢,刮我的寶馬你賠得起嗎?」打罵完畢,蘇秀文上車,突然啓動寶馬,高速撞向人羣,立即造成1死12傷的驚人慘禍,死者恰恰是賣大蔥的農婦劉忠霞!

事後,當地司法機關以「交通肇事」的輕微罪名,判蘇秀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蘇被當庭釋放。判決一出,輿論大譁。寶馬車與四輪車,富婆與農婦,打罵與道歉,13人死傷與當庭釋放。民情能不洶湧?傳言四起:蘇秀文是黑龍江省某領導的媳婦,但「領導」一一出面否認。被確認的事實是:蘇秀文老公關明波,乃哈市海龍投資有限公司老闆,身價過億,以80萬元購得寶馬車,並以5.5萬元競拍獲得特殊軍警型車牌號碼「黑AL6666」。關以「私了」方式與受害人和解,除按規定賠代義權8萬之外,還私下送了5萬元。人們懷疑:關某向司法機關「私下」塞了更多錢。顯然,所有懷疑,都基於權錢勾結、警匪一家這類司空見慣的社會通病。

八大疑雲。焦點:究竟是故意殺人、過失殺人、還是交通肇事?(豈能不費周折?)案件在48小時之內便定性:交通肇事;審判經1小時50分鐘即結束,蘇秀文被當庭釋放;(買通賣通?)當時,受害人或證人無一人到席;所有證人至今保持緘默;(都留了一手?)交警兩次向代義權錄口供,過程充滿誘導,並再三反問:」你怎麼知道是故意殺人?」;(警察害怕什麼?)儘管蘇秀文辯稱自己「把油門當剎車踩了」,但她也供認「經常開車」,警方卻稱蘇並不像自己供述的那樣經常開車(主動爲其開脫?);有人稱聽到蘇上車前說過「我要撞死你」。代義權找到證人,證人面對鏡頭,卻突然不開口(恐懼?);有的證人索要5000元,才肯開口(唯利是圖?);代感慨:現場兩千多人,就沒有一個人敢出來作證?(官匪一家,誰敢?)死者女兒代佳對記者說的一句話,反映了弱勢羣體的無奈:判決是否合理已經不重要了。報道會有什麼用?即使報道了,蘇秀文也不會被處死,即使判個30年、40年,也很快就會出來,對我們沒有任何意義。

也有人替蘇秀文辯護,把民怨歸結爲「仇富」心態,大喊「輿論殺人」,甚至喊出「保護蘇秀文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口號。殊不知,輿論監督的一個特性,就是懷疑,就是疑問,就是要把事情搞個水落石出。至於是否「給司法獨立造成了壓力」,試問,中國司法何曾獨立?輿論壓力,恰恰能夠促進中國司法的公開與公正。如果將此案深究下去,恐怕連關某致富的由來都是一個懸念。順藤摸瓜,甚至再扯出一大串貪官,也毫不出奇。

「寶馬案」大曝光,互聯網功不可沒,它速度快,傳播廣,猶如黑暗中的燈塔,強力突破信息封鎖。實際上,近年來互聯網上的每一起案件炒作,都或多或少促進了中國的民主與法治。去年,互聯網曾炒熱轟動全國的「孫志剛案」,「劉湧案」,前者導致收容制度的廢除,後者推動了司法的透明化。此外,媒體的覺醒不容忽視。當官辦媒體還受到種種捆綁,不能全講真話的時候,良心未泯的編輯記者,小心翼翼地避開一些重大禁區,在能夠發出聲音的地方,儘量發出聲音,難能可貴。

一起「寶馬案」,牽動億萬心。在海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下,此案終於引起北京高層關注,哈市領導被迫上網回應民衆扣問,市政法機關著手對「寶馬案」進行復查。

據說,「當心別讓寶馬給撞了!」立即成爲中國民間最新流行的新年問候語。實際上,眼下,全中國都讓寶馬給撞了!另有一則廣告詞,語帶激昂:寶馬,你的保護神,它使你在車禍中,所向無敵!並在官司中,高人一等,成爲身份的象徵。殺人牌照,僅在中國大陸地區使用。BMW X5,特權生活,全新品味。創新的高科技,使你擁有優良性能,強大的撞擊力和殺傷力,保護車主,戰勝拖拉機,踏平一切法律。在廣闊的中國大地,自由馳騁……


 
分享:
 
人氣:14,080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