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總書記,遼寧省太黑了,您管管薄熙來吧!(多圖)
 
青晴
 
2003年8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8月23日的新華網「新華要聞」裏第一條就是《胡錦濤溫家寶曾慶紅羅幹參觀嚴打整治鬥爭成果展》,「嚴打」這個詞用在一黨獨裁的國家很平常,但它在西方國家會被告上法庭,「嚴打」兩字已經供出中共違反了法律條款,隨心所欲地亂判刑。

一個人犯了法就應該按照法律制裁,犯多大罪就判什麼刑,絕不能想怎麼判就怎麼判。法律條款怎麼規定就應該怎麼判。有了「嚴打」必然就有「輕打」、「松打」、「不打」。「嚴打」本身就說明政治局常委羅幹領導的公檢法知法違法、知法亂法,「嚴打」不過成了整治政治對手和善良百姓的藉口罷了!

羅幹拿「嚴打」做藉口,不該判刑的判刑,不該坐監的坐監;而薄熙來用「嚴打」做買賣,該判死刑的可以用鉅款贖命。

下面舉兩個遼寧省的小例子:

一、記者姜維平因揭露薄熙來被「嚴打」判刑9年

「全球華人營救記者姜維平委員會」在《前哨》7 月刊上用了三分之二版面爲薄熙來免費作廣告,主標題:《遼寧省省長薄熙來十宗罪》,副標題:「公權私用 公報私仇 生活腐敗 賣贓枉法」。

楊斌被「嚴打」了,薄熙來在楊斌那裏沒少撈錢,仰融被「嚴打」了,現在仰融在美國狀告薄熙來帶着遼寧省委明搶。

遼寧省長薄熙來7月22日在「亞歐高層經濟論壇」上竟然好意思說:「我是遼寧這個大家庭裏的「父親」和「大哥哥」」。

遼寧同胞們,你們想要這樣的父親和大哥哥嗎?

二、瀋陽黑老大劉湧被「輕打」留下黑命一條

在遼寧省盡是怪事,包庇瀋陽黑老大劉湧的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被判處死刑,而劉湧本人卻竟然被判處死緩!

人民網報導,在「嚴打」整治鬥爭中,檢察機關共查辦包括2001年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接受以劉湧爲首的黑社會組織賄賂爲其提供庇護案在內的「保護傘」案件數百起,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554人。

在遼寧,曾經威風八面的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人與以劉湧爲首的黑社會組織沆瀣一氣,甘心充當保護傘,最後2001年8月,慕綏新、馬向東案公開審理,兩人分別被判處死緩、死刑。

瘋狂危害社會的犯罪集團


劉湧被押解回瀋陽
新華網2001年7月25日報導,曾爲瀋陽市人大代表、民營企業嘉陽集團董事長的劉湧,長期以來網羅一批打手,猖狂作案,暴斂錢財,共作案42起,打死打傷42人,其中死亡1人、重傷16人。公安機關從這個犯罪集團收繳各種涉案槍支13支,各種藏刀、匕首、槍刺等兇器26把。大量涉嫌犯罪證據表明,劉湧集團是一個組織比較嚴密、瘋狂危害社會、且具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集團。

劉湧殺人後當上人大代表

1992年10月6日晚21時許,在制止劉湧持刀行兇時,瀋陽市公安局園路派出所的副所長劉寶貴大吼一聲「我是警察,你把刀放下!」劉湧放下了刀,但又操起了槍,對準劉寶貴,開了一槍。當時,劉寶貴身中鉛彈76粒,醫生盡了最大的努力,先後做了7次大手術,但他右腿上至今還有17粒鉛彈,醫生擔心傷及神經,不敢再取,但鉛彈已逐漸在體內釋毒,他每天都得服用消炎藥和喝綠豆湯。

劉湧槍擊劉寶貴後,兩次被抓又兩次被放。劉寶貴也多次被做司法鑑定,有時鑑定是輕傷,有時鑑定是重傷,結論互相矛盾。劉湧不但沒被依法處理,而且還當上了瀋陽市人大代表。劉寶貴咽不下這口氣,多次上訪,並拒絕劉湧的100萬元重金收買,發誓要討個公道。

行兇八年後被捕

1992年劉湧行兇,八年後,2000年7月,瀋陽警方才採取突然行動,將長期橫行當地、殘害百姓的劉湧黑社會團伙一舉摧毀,抓捕涉案成員50多人。

當時身爲瀋陽市人大代表、瀋陽市嘉陽集團董事長的劉湧被捕後,還供出了向原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實等人行賄等犯罪活動,這使得這一犯罪集團案件受到各方關注。

人民網報導:「儘管困難重重」,2001年2月,薄熙來被「選爲」遼寧省省長。

2001年4月2日至3日嚴打會議在北京舉行。展覽內容包括:抓獲瀋陽黑老大劉湧時的現場照片。

2001年8月2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開始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劉湧一案。

劉湧殺人10年後,人民網報導,2002年4月17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在開庭9個月之後,作出了一審判決。主犯劉湧因犯殺人、傷害、組織領導黑社會等多項罪,被判死刑。

奇怪的是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殺人、傷害」到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那裏罪名就改小了,變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妨害公務罪」,從死刑改判死緩。


劉湧爪牙宋健飛
2003年,新華網瀋陽8月16日報導,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15日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湧黑社會團伙實施犯罪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妨害公務罪等多項罪名,終審判決劉湧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更奇怪的是,殺人的黑社會頭子沒死成,而這個團伙的主要成員宋健飛也犯了同一個罪「故意傷害罪」,卻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立即執行了。

薄熙來貪贓罔法

有人問,劉寶貴拒絕劉湧的100萬元重金收買,發誓要討個公道,薄熙來收了多少錢才把劉湧的死刑改爲了死緩?法院判劉湧應給劉寶貴損傷費四千元!100萬元不要,卻只得了四千元,劉寶貴的公道在薄熙來當政時期有希望討回嗎?

胡總書記,遼寧省委太黑了,薄熙來太狠毒了,民怨已經四起,示威遊行頻頻,您再不認真對待,後果不堪設想。

沒有「嚴打」只有法律

胡總書記,最後勸您一句,要「以法治國」就要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不要讓壞人鑽了「嚴打」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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