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利案只審不判爲哪般?
 
作者:高瞻
 
2003年8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在楊建利案開審的那天,國會的一個助理約我吃中飯,我們談到楊建利案。他問我結果會怎樣,我說不容樂觀。他也同意。因爲兩年前寫了不少關於我的報道,他對楊案整個關押和審判過程都相當熟悉。於是我們都感嘆,再也沒有法院的立時判決,再也沒有即刻的保外就醫,再也沒有從看守所到西北航空的直接遣送,一切似乎都變了。我告訴他,中共及其黨國司法的本質沒變。

中共自2001年以來,對異議人士和名案要案的處置方式有很大變化。最明顯的就是審和判分家。這看上去很象我們在西方所看到的,庭審之後一段時間再判。而這一段時間是用來讓陪審團仔細斟酌,充分討論,然後給出一個一致的判斷,交給法官去宣讀。事關人命的或證據稍微有些出入的案子,陪審團要花幾個星期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做出裁決。這是對當事人負責,最大限度地體現司法公正。

中共的審和判分家是不是爲了謹慎從事,以體現司法公正呢?答案當然不是。首先,中國的司法體系不設陪審團制。中共執政54年以來,100%的政治案,良心案,宗教案都是祕密審判,或者不審就判。因爲涉及國家機密或其它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連家屬都不讓參加,哪來什麼陪審團?陪審團是從普通老百姓中選出,而中共的私家法庭什麼時候讓老百姓插過手!

那麼這個東施效屏的審判分家到底爲的是哪一般?答案很簡單:對內是爲了讓政治,或者政治鬥爭更有效地控制司法;對外就是爲了更嫺熟地玩人質外交的遊戲。國內有權又有錢人士可以利用這段從審到判的曖昧期,完成許多錢和錢,錢和權,權和權的複雜交易;而國際社會也因此被「邀請」加入新一輪的外交斡旋,減少或被迫中止抗議。這是中共及其司法工具在向市場經濟轉換過程當中學到的最新一課:拍賣在押人,以獲取最大政治和經濟利益。

今年一月,中國著名辯護律師張建中案在北京開庭審理,但到現在都沒有判決結果出來。據說是此案涉及高官,法官難以/不敢下斷。2002年被中國指控爲經濟間諜的67歲美籍華人方富明,也是幾審不判,分明是在看美國出什麼牌。在衡量了美國的反應和當時的中美關係得失之後,把本來據說是要判20年的案子,判了個5年加驅逐出境了事。

楊建利案爲何審而不判?有以下幾點:開庭迫不得已;暫緩國際壓力;高層意見分歧;鎮壓議見人士宗旨不變。

第一,開庭迫不得已。楊案從關押14個月之後忽然準與律師見面,到起訴到開庭,連一個月都不到,其神速與2001年的我的案子驚人地想象,以至很多人猜測又要快判快放了。其實不然。楊案開庭實屬無奈。這一向叫貫了有獨立司法體系的中國,在處理楊案上,又給自己臉上抹了厚厚的一層黑灰。中國自己的所謂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的審前關押不得超過7個月,可超期關押楊建利已然是不爭的事實。美國國會,美國國務院和國際人權組織也就這一點,深加痛斥中共連自己定的法律都不遵守。這才有楊案的匆匆開庭。真乃死要面子活受罪。

第二,拖延判決,暫緩國際壓力。楊建利案已經引發了國際,尤其是美國政府和國會的關注。今年5月28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屬下的「任意拘留工作小組」對楊建利被拘留一案裁決楊建利被關押違反國際法,因爲中國政府一直沒有向楊建利及其家人提供正式拘留文件、也不允許楊建利獲得法律幫助,而且中國政府關押楊建利的時間已經超出了中國法律所規定的在沒有拘捕證件的情況下拘留的最長期限。

今年六月25日,美國國會衆議院一致通過了衆院199號決議,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被關押的民運人士楊建利,並且提醒中國政府注意楊建利被關押案對美國和中國關係的影響。就在楊案開庭前的5天,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S.Res.184號決議,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楊建利。國際壓力明擺著,庭審之後立即判個重刑,中國政府似乎還不想跟美國這麼當面對壘,並且還要顧慮到這樣做會產生如美國會議案所明示的影響美中關係的後果,所以只能審而不判,暫時應付美國會壓力。

第三,高層意見分歧。楊建利案一定已經引起中共高層關注,並且也要由法庭之外的高層來定案,這些都是明擺著的。在楊被非法關押的這14個月中,中共出訪的和未出訪的高官,包括在華盛頓的中國使館官員大使等人,都沒少因楊建利的事多受來自媒體,人權組織,和多國政府的「叨擾。」就胡錦濤本人,在他第一次訪美之行,2002年5月,就因爲不敢接過來自4位美國會議員的要求釋放楊建利的信,而遭到媒體的嘲弄和數位美國會議員的不滿。

如何處置楊建利,檢驗胡溫新政如何對待異議人士,如何理解民主,是否推行政治改革,和如何處理中美關係。也在以上這些方面顯示新的胡溫班底能不能,願不願和敢不敢與過往的毛鄧江體制和路線徹底決裂。可惜的是從楊被抓到被審,我們沒有看到大家所熱切期盼的胡溫新政有什麼明顯的,選擇站在歷史正確一邊的舉動。就胡上任這幾個月來的平庸表現來看,他可能根本就是個受不住重託重望的胡阿斗。

第四,鎮壓議見人士宗旨不變。

中共處置異議人士的一個慣用伎倆就是拖,死拖,拖死。現先消滅你的意志,再用漫長的刑期拖垮你的身體,看你還敢有反骨。和楊建利一起關押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的楊子立,徐偉等新青年學會四君子,從2000年3月13日被抓,到同年9月28日一審,再到2003年5月28日二審,中間經過了三年零兩個月的時間。以致徐偉在二審的時候,用頭猛撞法官的桌子,抗議在看守所遭到的虐待。所謂苦其心智,毀其筋骨。

楊建利的律師說楊案可能會在6周內有判決結果,這個數字也只能當個參考而已。如果6周內國際社會沒有個好的「出價」,楊可能也會來個二審,時間不定。可憐楊建利又要在大紅門多過一陣子幸福生活了。拖而不判,不但是要苦楊建利的心智,給中國國內的異議人士一個殺雞警猴的告示,更會給中共在國際交易中帶來很多其它好處。無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異議人士,只要膽敢挑戰中國政權,結果必然是遭到鎮壓,無論是江政權,還是胡溫新政。

我在「五問胡錦濤」一文中,曾經問過胡哥敢不敢打開牢門,把中國所有的政治犯,良心犯,宗教犯通通放歸自由,至今沒得迴音,而且一批批新的政治犯,良心犯,宗教犯被抓被審被判:王炳章蹲在監獄裏,李祥春蹲在監獄裏,瀋陽工運領袖們蹲在監獄裏,新青年學會四君子蹲在監獄裏,劉荻小妹妹蹲在監獄裏,無數的名姓沒有的法輪功蹲在監獄裏,看來胡政權根本沒有、也不想改變他的政治鼻祖們的統治宗旨:鎮壓異己,消滅異端。人民還能期待這個所謂的新政權做出什麼石破天驚的舉動來?

——原載《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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