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當上海市長時的一樁血案
 
欣欣
 
2003年2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在九十年代初的一天,我在火車上遇到上海一工廠的工人,他給我們講了一個江澤民當市長時發生在他們廠的真實故事。

八九年五月底六月初,還不到六四時,當北京上百萬學生、工人、幹部爲了實施民主、懲治貪污而聚集在天安門廣場向中央請願時,上海人民在北京的影響下也紛紛起來響應。這時有一輛滿載物品和人員的支援鎮壓北京民運的車正準備從上海小站開出,上海人民爲了阻止這一罪惡的行爲,自動組織起來用臥軌的方式,制止這輛列車離站,雙方僵持不下,使得這一列車很長時間離不了站。

爲了栽贓陷害羣衆,說這火是車下這羣「暴徒」放的,這列車的公安人員在一節車廂內放了火。火光沖天時,車下的人羣驚惶失措,後來有幾個人上了車與列車上的人一起撲滅車廂裏的火,上車的人中有一個就是他們廠的工人。

本來這是件好事,不幾日他才知道,這工人被抓起來了,理由是他在車上縱火,破壞國家財物。但當時還有不少與他同一工場的工人,目睹了這一事件的經過,他們向廠黨委詳述了當時的情況,同時廠領導也知道這工人神經有點不正常。以前廠裏曾發生過一次火災,當時,他因積極參與了救火,受到了廠領導的表揚,這是他們廠人人皆知的,黨領導估計他這次想通過救火再得表揚。

據了解他這次並不是去抗議,而是他家在車站附近,回家途中看到人羣去湊了個熱鬧。黨領導把他們了解到的情況多次向市公安局反映,而且是廠黨委集體保他回廠。可市公安局遲遲不作答覆,最後還是不顧事實地把他槍斃了。

這不能不讓人想起江西省萬載縣芳林小學因做爆竹引起的爆炸案,江政府說是一個有精神問題的男子李垂才,在學校內引爆爆炸品,造成嚴重傷亡。

還有石家莊爆炸案,中共公安部2001年3月17日發出A級通緝令,緝捕了初中文化,雙耳失聰,與人交流常用書寫文字方式進行的靳如超,據新華社報導,靳如超用980元買了農民非法制造的硝銨炸藥,又用33元買了另一農民的雷管50枚、紙捻20餘根,於是震驚世界的高難度定向爆炸技術所能製造的石家莊爆炸案就完成了。

這些事情都表明,找個「替死鬼」最重要,但具體是誰來當這「替死鬼」並不重要。爲什麼每次都找殘疾人呢?重要的是他們沒有什麼後臺,死了也不會有人替他們伸冤,殺了也翻不起大浪。而江澤民的政權就是在「編造謊言」和「實用主義」或「超實用主義」的絕妙結合下保持着表面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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