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伟网上下载文章被控“颠覆无产阶级专政”重判11年
 
2002年8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境内一位异议人士最近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11年徒刑,罪证包括从海外电脑网站上下载和打印“反动文章”。

美国之音8月5日报道,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星期一向媒体披露了甘肃省天水市异议人士李大伟7月24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消息。法院指称的罪证包括从海外网站下载“反动文章”并储存在自己的电脑上,还将这些文章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另外,李大伟还被控通过电子邮件、信件和长途电话等方式和海外民运人士联系。

*律师自律*

李大伟的律师窦培信对美国之音证实了李大伟因颠覆罪被判刑11年的消息。但是,他表示,中国大陆的律师有“纪律”,不便私自和媒体讨论案情细节。窦培信说:“在大陆,咱们律师职业有一个纪律,接受媒体采访,要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来采访。因为律师办案子是一回事情,把案子向社会公布又是一回事情。”

*二审启动*

窦培信说,李大伟不承认自己有罪,已经提出上诉。目前二审程序已经启动,至于什么时候会有结果,还不得而知。用这位律师的话说,在中国,有罪没罪,由法院决定。李大伟今年40岁,曾经在天水市做过警察。李大伟的妹妹李权对美国之音说,李大伟当警察时因被控包庇吸毒的朋友而遭到开除。李大伟否认有包庇行为。李权说,她哥哥失业后,生活上一直不顺利,后来参加了持不同政见活动。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李大伟近年来多次参加异议人士的签名活动,并为被判刑的异议人士呼吁。

*亲人无法见面*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的卢四清说,以往异议人士被判刑都是因为在网络上发表“反动文章”,但是李大伟只是在网上阅读和下载资料就被判罪,值得关注。不过,李权说,李大伟的“罪证”很复杂,还有和海外民运人士联系以及参加签名请愿活动等等。

李权说,她哥哥被捕之前,家里人对他的政治活动以及网上活动并不了解,李大伟的被捕让她很吃惊。她说,家里人在开庭时见到了李大伟,但是李大伟被捕后的一年内,她和父母一直无法和他见面。她说:“自从抓进去这一年多,我们连见面都没见过。我就是给他送点吃的,还得托点关系才能送进去。”

李大伟在去年四月被捕,今年5月受审,7月24号被天水市中级法院判一审判决有罪并处以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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