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小姐裙子底下
 
陸華清
 
2002年5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在勞教所裏,有一天,關進一個新犯人。 老犯人問道:「兄弟,你犯了什麼事了?」

新犯人說:「別提了,我只是在河邊把一塊牌子上的四個字大聲唸了一遍。」

老犯人說:「是嗎?那你念的是哪四個字?」

新犯人說:「禁止捕魚!」

老犯人說:「這能判你勞教?誰能爲這事抓你呢?你跟我耍詐可要捱揍的。快說實話!」

新犯人說:「大哥,抓我的正是那天帶了小姐到河中釣魚的那些人。他們是公安局長、副局長、法官和他們的小姐。我看他們釣上來好多魚,就上前指着岸邊牌子說了聲『禁止捕魚』,結果那法官說了聲『是!」,公安局長把釣上來的魚全放生了。」

老犯人說:「這不,當官的違法給你看見了,不好意思了嘛!」

新犯人說:「可小姐們捨不得,哭着上前糾住我就踢,其中一個小姐滑了一跟斗。你知到嗎?那小姐裙子底下什麼都沒有!這樣,我就被派出所給抓了,罪名就是『侮辱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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