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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宗教政策有“进步”吗?

道白

【人民报消息】岁末与几位朋友聊起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宗教会议。有人认为,这次会议表现了中共放松对宗教的管制,体现了在政治与社会方面的进步。恰好,一些中文报刊上也出现了类似的议论。据说,这次会议的“进步”意义主有两点:其一,江泽民说了,“ 宗教将会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 ,并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据说这与北京一贯的宗教政策相比,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其二,会议后,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潘岳发表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一文。据说此文承认“宗教具有精神补偿作用”,这说明北京宗教政策有“重大转变”。

本人苦思冥想,怎么也悟不出这次会议的“进步”意义与北京宗教政策的“重大转变”。不管是哪路政策,哪门宗教,共产党的原则就是,“我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江泽民对所有民众团体包括宗教的政策实质是要管在手里、控制起来。对听话的、管得住的就允许它们“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因为它们能够帮助巩固政权。对不听话的、管不住的就打击镇压、全面瓦解。例如对听话的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纳入政府管理,甚至委以官职,对管不住的地下教会(如与梵第冈有干联的)则严密控制与打击。对有极广泛群众基础的法轮功修养团体尤其害怕,采取了大规模的血腥镇压。

实际上,江泽民在会议上强调的是,“对宗教的控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为由,放弃或摆脱当局对宗教的管理。”共产党一贯强迫宗教政治化。从49年开始、经过文革至今,对宗教的管制、怀柔、打击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从控制的形式上看反而是更凶狠残暴了。所以,何谓“进步”?

从历史的大环境看,共产党对宗教的态度是一个根本上的恶性退步。中国历史上,那一朝那一代不信神?历史上即便是不信神,也从来未听说用政权去强迫百姓不信神。只是到了共产党这里,一切才颠倒过来。共产党自己是“造反”出来的“无神论者”,它就蛮横地把马列主义强灌给百姓,强迫其成为“无神论者”。文革后,中国的信仰危机日益加深,中共的合法性受到了空前的挑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选择做无神论者或有神论者是公民的权利。体制内的潘岳也看到“宗教具有精神补偿作用,具备心理功能、道德功能、文化功能,同时还兼具服务、公益等多种功能”。但这种在理论上的认识与中国的“有神”的历史实践相比仍然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况且,据说潘岳本人已被排除在中共十六大中央委员候选名单之外。潘岳出身“共青团”、“太子党”系统,曾被视为政治新星。他出任国家体改办副主任之后,组织写了一系列战略报告其中包括政治改革方案。但潘岳是维护现有统治,跳不出既得利益群体的思想框架。江泽民罗干对非官方的基督教、天主教及其它教会的迫害没有没有认何缓和的迹象,对法轮功的镇压有增无减。即使出现一两个具有改革思想激进的“大臣”,也跳不出最终成为牺牲品的“规律”。所以,并无组织上的迹象表明北京宗教政策有“重大转变”。

宗教信的是神,中共是“无神论者”,既然认定没有神,要怕百姓信“没有的东西”?其实“反正没有神”,由他去信好了,何必要兴师动众七名政治局常委出席大会、江泽民在此时发表讲话强调“对宗教的控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此时强调宗教,表明江泽民一夥已经失去了任何从精神上整合中国的能力,而中国民众对神的信仰、对信仰自由的渴望使这帮“无神论者”感到无限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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